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
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新增股份数量3,222,770股,并已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54,455,359股增加至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注册资本变更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修正,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
整。本次调整后,A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为5.135元/股,B、C类激励对象的授
予价格为17.315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的法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
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42953号)。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
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
(公告编号:2024-049)
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
字[2024]42953 号)。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