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51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融资,贷款期限 120 个月。
(一)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名下物业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仟伍
佰万元整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置业”
)为公司
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提供担保。
(三)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投资”
)为
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提供担保。
(四)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
)为公司
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延迟
履行金、债权人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及实现抵、质押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律师、公告、送达、差旅、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
关规定,上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香江置业、长城投资及中洲资本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工程;自有物业租赁。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23 年 12 月末 2024 年 3 月末
资产总额 3,094,516.40 3,121,983.51
负债总额 2,536,899.38 2,556,179.6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45,190.00 1,241,523.9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451,911.43 1,435,948.38
净资产 557,617.01 565,803.86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62,057.17 170,264.78
利润总额 -163,080.80 13,202.10
净利润 -184,482.53 8,584.57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一)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名下物业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
万元整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置业、长城投资及中洲资本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提供担保。
以上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延迟履行金、债权人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及实现抵、质押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律师、公告、送达、差旅、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
。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在上述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
捌仟伍佰万元整贷款,并以公司名下物业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
关规定,上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香江置业、长城投资及中洲资本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498,653.22 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363,219.5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