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20 00: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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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后,经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现场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彭香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彭香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长,选举彭玮女士、杨思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保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管丁才先生(主任委员)、赵爱民先生、张双鹏先生;
  (2)战略委员会:彭香安先生(主任委员)、郑清波先生、赵爱民先生;
  (3)提名委员会:赵爱民先生(主任委员)、彭香安先生、张双鹏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双鹏先生(主任委员)、彭香安先生、管丁才先生。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清波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楼健先生为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彭玮女士、杨思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玮女士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彭玮女士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待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正式履行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玮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李娜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乐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乐先生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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