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7-20 0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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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以下简称“IPO 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
                      (证监许可〔2020〕941 号),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0]230Z0085 号”的《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以下简称“可转债
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319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16.00 万
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6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4.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415.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 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
户存储管理。上述 IPO 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
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4年7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
使用期限到期日(2024年8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
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
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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