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同益中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中”
“公司”
“上市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合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同
益中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核发《关于同意北京同益
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民币 28,434,585.2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877,231.77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1121 号”
《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与募集
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7 月 6 日,公
司、公司分公司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
合证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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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涉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拟投入募集资 月 30 日累计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金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 进度(%)
金额
年产 4,060 吨超高分
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 18,724.62 15,711.72 15,753.40
化项目(二期)
防弹无纬布及制品产
业化项目
注 1:年产 4,06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项目(二期)累计产生理财及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68.44 万元,其中 41.68 万元已投入,故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 100.27%。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
况
(一)年产 4,06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项目(二期)
公司年产 4,06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项目(二期)目前已基本完
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理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已签订合
财收益扣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 入募集资 同待支付
除手续费 账户余额 资金金额
金额 金金额 款项金额
后净额
年产 4,060 吨超高分子
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项 15,711.72 15,753.40 768.44 726.76 2,842.25 0(注 1)
目(二期)
注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为 2,842.25 万元,已
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前述待支付款项
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 2:上表待支付款项最终金额以相关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注 3: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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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防弹无纬布及制品产业化项目
“防弹无纬布及制品产业化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选址公司现有厂区内,位于山东省新泰市经济开发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已建设完成 11 条生产线,实际投入资金 2,140.3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为 1,726.25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利息及理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已签订合
财收益扣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 入募集资 同待支付
除手续费 账户余额 资金金额
金额 金金额 款项金额
后净额
防弹无纬布及制品产业
化项目
注 1: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
金支付。
“防弹无纬布及制品产业化项目”投资方案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趋
势、技术发展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出的。公司在推进项目建设的
同时,通过技术优化和装备改造,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产智能化水平,推进
生产线技术迭代、对标提升,目前的产能基本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综合考
虑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各方面因素,为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并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
的需要,公司决定对“防弹无纬布及制品产业化项目”结项,形成了部分资金节
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防弹无纬布及制品产业化项目”的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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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募集资金
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项目实
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
根据发展战略与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
定发展。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
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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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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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岳 阳 孔祥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