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7-19 2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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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拓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拓荆科技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此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 号),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619,800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1.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币 212,759.73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及/或相关子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披露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
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及《关
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投资           实施主体
                                   额
 一、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拓荆创益(沈阳)
       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
           目
                                             下简称“拓荆创益”)
       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
        研发与改进项目
                                              拓荆科技(上海)有限
       ALD 设备研发与产业化
             项目
                                                  海”)
 二、超募资金投向
       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
        发与产业化项目
 三、新建投资项目
       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
         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297,759.65   212,759.65      -
  注: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9,730.00 万元(含)。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上述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部分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同时公司保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被用
于质押,亦保证不会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投
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
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
执行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该类产
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
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拓
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前述额度
和决议有效期内执行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
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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