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2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79 元/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 3%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本次回购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66,7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9%,最
高成交价为 7.0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公司前次实施股份回购时共回购公司股份 5,319,900 股,因此截至 2024 年
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04%。
公司前次股份回购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
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