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集团”)于 2024 年 7 月 8 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000,000 股,
增持金额 120,636,881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
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4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含 2024 年 7 月 8 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团于 2024 年 7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5,000,000 股,增持金额 120,636,881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与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
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国稀土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4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含 2024 年 7 月 8 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
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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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股份 157,924,751 股,并通过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稀发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228,66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 162,924,751 股,并通过中稀发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228,66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8,153,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2%。
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签署《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无偿划转协议》。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践行保障国
家战略资源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推动中国稀土集团与广晟控股集团开展稀土
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促进我国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稀土集团拟将其持
有公司的 100,587,3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48%)无偿划转给广晟控股集
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
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拟无偿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划。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增持金额 120,636,881 元,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7%。
本次增持前,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7,924,751 股,并通过中
稀发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228,66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3,153,411 股,
占 公 司总股本的 37.05%。 本次增 持后 ,中 国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公司股份 398,153,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2%。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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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行增持。
(不包括前述中国稀土集团拟将持有公司的 100,587,368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广
晟控股集团事项),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间内完成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
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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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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