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航科技: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4 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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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
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600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数据,公司业绩考核指
标未能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2023 年)的解除限售条
件,公司对 90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 402,600 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 24.38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因 3 名激励对象离职所涉 9,600 股限制性股票;以 24.38 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90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涉 402,6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13)。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
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2022-039)。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发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2024-014),截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已满 45 日,公司没有收
到债权人申报债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
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
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
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 3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9,600 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如下:2022-2023 年营业收入累
计值不低于 7.5 亿元或者 2022-2023 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1.8 亿元。公司未满
 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2023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及 2022-2023 年净利润累计值均未能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应对 9
 以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 402,60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93 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 412,2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02,6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093830),并就上述
    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 78,319,822 股变更为 77,907,622 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应的注
 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8,319,822 股变更为 77,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2,022,546      66.42%    -412,200   51,610,346   66.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297,276      33.58%       0       26,297,276   33.75%
三、股本总数         78,319,822   100%      -412,200   77,907,622    1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
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
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履行了相关的
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文件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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