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预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8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7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 3402 号
咨询联系人:洪洁辉
咨询电话:0755-2740288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