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3 23: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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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张锡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张锡良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存在违规卖出公司
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
                  张锡良卖出公司股票 300,000 股,卖出金额 943,400 元。
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元)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如下:
   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买入成交均价)×短线交易股数=(3.14-2.699)
?300000=132,300 元。
   作为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张锡良上述卖出行为距离买入行为不足六个
月,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了
短线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张锡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948,89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
  二、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的原因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上述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公司股东张锡
良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按照上述规定,张锡良先生已将此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 132,300 元全部上缴
公司。
  张锡良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将自觉遵守《证
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
票。
未发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定期报告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
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但本次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张锡良先生已充分认识到本次
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将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
以诚挚的歉意。
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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