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资本: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3 2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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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0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642,079,079 股为基数计算,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 1.1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
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23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5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4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7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8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石油金融大厦 B 座 22 层
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王云岗
     咨询电话:010-89025597
     传真电话:010-8902555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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