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2 23: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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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4-076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涂娟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
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的征集条
件。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涂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19日
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涂
娟,基本情况如下:
  涂娟,女,53 岁,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人才,三峡大
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三峡大学会计系主
任、三峡大学发展建设委员会专业委员(财务会计类)、湖
北益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三峡大学本科教学
督导团成员、宜昌市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安琪酵母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涂娟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
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
属未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
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涂娟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对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涂娟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 14 点 0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4-075 号)。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
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授权委托书。
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法人股东须提供下
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
人签字):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
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法人股东帐
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个人股东须提供下
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股东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
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
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
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
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指定收件人签收、时间为
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
和收件人为: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 168 号安琪酵
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高路
  邮   编:443000
  电   话:0717-6369865
  传   真:0717-636986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
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送达指定地点;
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
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
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
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
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
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
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
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
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
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
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
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涂娟
  附件: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
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
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琪酵母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涂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安
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
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
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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