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2 22: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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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4-041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宋乐先生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
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威力传动”)的独立董事宋乐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
权采取无偿的方式公开进行。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宋乐先生,198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金融事业部
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上海嵘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上海嵘茂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量客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
人;2021 年 5 月至今,任内蒙古泰领盛耀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2 月至今,
任威力传动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安排;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
证券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
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
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
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
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1)《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
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
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
为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声明:就股权激励相关提案,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宋乐先生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1)征集期限: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期间(每日上午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 年 7 月 11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表决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 号
  收件人:周建林、王洁
  联系电话:0951-7601999
  联系传真:0951-7601999
  邮编:75002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对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
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6)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7)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表决。出现多次表决的(含委托投票、现场表决、
网络表决),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8)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9)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
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
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
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
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宋乐
附件: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
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乐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银
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
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授权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
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
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其投票委托无效。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表决权,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
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若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
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
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7 月 8 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
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按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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