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2 0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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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 司的盈
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股份”、“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
票数量不超过 153,583,617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的假设前提
  为分析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
如下假设:
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发行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并实际完成发行时间为准;
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为 523.3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62.71 万
元;分别假设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 2023 年年度持平、相较于 2023 年增长 10%、相
较于 2023 年增长 20%(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 2024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预测或判断)。
潜在影响的行为;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年末           未考虑发行        考虑发行
总股本(万股)                      61,200.00    61,200.00   76,558.36
情形一:假设 2024 年年净利润相较于 2023 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年末           未考虑发行        考虑发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1,762.71    -1,762.71   -1,762.7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086      0.00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086      0.0082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288    -0.0276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288    -0.0276
情形二:假设 2024 年净利润相较于 2023 年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1,762.71    -1,586.44   -1,586.4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094      0.00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094      0.0090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259    -0.0249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259    -0.0249
情形二:假设 2024 年净利润相较于 2023 年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1,762.71    -1,410.17   -1,410.1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103      0.00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6       0.0103      0.0098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230    -0.0221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230    -0.0221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如果公
司净利润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的经营效率未能在短期内得到充分提升,
在股本总额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在短时间内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 期回报
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
对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
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做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通
过本次募集资金,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用于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营运资金
压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为公司未来持续良好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最终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
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有效防范本次发行股票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
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公司业务
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注册管理办法》、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
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以及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能够充分
有效行使相应权利和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
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预算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
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
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
保护。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出
具如下承诺:
  (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美信投资,实际控
制人仍为罗小林、韩明夫妇。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美信投资、罗小林、韩明夫妇作出以下承诺:
  “1、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发行人的利益;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
诺;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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