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4-021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0,225,0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现金红利
(含税),分配总额 73,022,508.20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化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0,225,08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现金红利(含税),分配总额 73,022,508.20 元(含税)。若在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1)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
(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7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张鹏
咨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北段 1699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74-565001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