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 山东矿机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30 16: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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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4-033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变化,回购专户不存在回购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致,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进行分配。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82,793,83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07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咨询机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
   咨询联系人:张丽丽          咨询电话:0536-6295539
   七、备查文件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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