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装: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8 2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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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航天智装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总股本 717,767,9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 0 股,共派发现金
红利 10,766,519.04 元。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17,767,93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7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4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登记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16 号
咨询联系人:曹昶辉、周沛然
咨询电话:010-68378620
传真电话:010-6837862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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