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 睿创转债 债券代码: 118030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发行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南昌大街 3 号
八角湾中央创新区国际科创中心 C 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目 录
重要声明 ··········································································2
第一节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10
第三节 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11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
第五节 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 ··········································17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18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9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
第九节 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情况 ·······································21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2
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
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3
第十二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
况(如有) ·····································································24
第十三节 其他事项····························································25
第一节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aytron Technology Co., 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烟台睿
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274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1,564.69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6,469.00 万
元。
三、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156,469.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8 年 12 月 29 日。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
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到期赎回价为 110.00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 月 6 日,T+4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7 月 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0.0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
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
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
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
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
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 日 中 至 少 有 十 五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不 低 于 当 期 转 股 价 格 的 130% ( 含
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
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
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
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
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
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
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期内依据《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和《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
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信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第三节 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领先的、专业从事专用集成电路、特种芯片设计与制造技术开发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耕红外、微波、激光等多维感知领域,掌握多光谱传
感研发的核心技术与 AI 算法研发等能力,为全球客户提供性能卓越的 MEMS
芯片、ASIC 处理器芯片、红外热成像全产业链产品和激光、微波产品及光电系
统,产品广泛应用于夜视观察、人工智能、卫星通信、自动驾驶、无人机载
荷、机器视觉、智慧工业、安消防、物联网、智能机器人、激光测距等领域。
成像机芯模组到红外热像仪整机的全产业链布局,重点依托公司在红外探测器
芯片及热成像机芯模组与整机的核心技术和业内领先的量产经验,致力于以红
外成像为代表的光电产业生态链的建设和整合,以创新引领的持续技术进步推
动和引领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展。
在微波领域,公司建立了完整产业链,以 T/R 组件、相控阵子系统及雷达
整机切入微波领域,同时在底层的微波半导体方面持续建设核心竞争力。基于
上述布局思路,公司于 2018 年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英飞睿,涉足相控阵天线子
系统及地面监视雷达整机等微波业务;于 2021 年收购无锡华测 56.253%的股
权,布局 T/R 组件业务。上述两步为公司在微波领域的业务打开了发展通道,
获得了宝贵的资质,凝聚了技术团队,并为微波半导体业务的展开和发展构筑
了牵引力和推动力;公司分别组建了 MMIC 技术和产品研发团队以及硅基毫米
波芯片团队。报告期内,继续推进从核心芯片到组件、子系统的全链条技术和
产品研制,各环节均取得显著进展,各业务模块协同效应初步显现。
激光业务持续推进。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5,859.63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34.50%;实现营业利润 41,133.5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11%;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576.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8.21%。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 2023 年、2022 年及 2021 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355,859.63 264,588.78 178,028.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总资产 829,707.10 632,765.80 489,139.63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9 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
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同意
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646,9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64,69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3BJAA1B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702,719,690.33 元。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64,690,000.00
减:发行有关费用 8,0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556,690,000.00
减: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 1,944,716.98
减:募投项目支出 471,263,203.57
减:补充流动资金 400,106,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3,329.24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0.00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7,126,849.31
加:利息收入 12,220,090.8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02,719,690.33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535902463010117 活期 36,751,540.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6722310456 活期 4,489,368.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535904196610803 活期 39,368,416.9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535902368110665 活期 622,110,364.42
合计 702,719,690.33
三、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核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认真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通过取得《三方监管协
议》、《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大额支出的凭证
等材料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
进行了核查。
受托管理人认为:睿创微纳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睿创微纳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5,669.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136.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136.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
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末投入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含部分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进度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变更 资总额 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 生重大变
总额 (1) (2) 期 效益 效益
(如 (3)=(1)-(2) (4)= 化
有) (2)/(1)
智能光电传感
器研发中试平 否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36,138.28 36,138.28 3,861.72 90.35 2024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台
艾睿光电红外
热成像整机项 否 61,909.06 61,909.06 61,909.06 6,414.23 6,414.23 55,494.83 10.36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合肥英睿红外
热成像终端产 否 13,500.00 13,500.00 13,500.00 4,573.81 4,573.81 8,926.19 33.88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1,059.94 40,065.47 40,065.47 40,010.60 40,010.60 54.87 99.86 -
合计 156,469.00 155,474.53 155,474.53 87,136.92 87,136.92 68,337.61 56.0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58,541,909.57 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644,716.98 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合计 260,186,626.55 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 260,186,626.55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包含本数)的使用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12 个月内有效。
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情况 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7.1 亿元(包含本数)的使用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超支使用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1 月 2 日支付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睿创转债”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 0.30%(含
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30 元人民币(含税)。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睿创转债”2023 年付息的公告》,并于 2024 年 1 月 2 日支付“睿创
转债”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
息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指标(合并口径)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流动比率 2.88 2.14
速动比率 1.89 1.26
资产负债率(%) 38.26 31.40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9.49 28.43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2 年末及 2023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2 年末及 2023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从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来看,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8.43 以及 9.49。2023 年度,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有息债务上升导致公司整体利息支出上涨,利息保障倍数随之下降。综合
来看,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良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
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第九节 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于
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2)010467),确定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新世纪评级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2022 年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3)
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新世纪评级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出具《新世纪评级关于将烟台睿创微纳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发布《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新世纪评级预计此重
大事项将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且影响程度具有不确
定性,因此决定将睿创微纳及其发行的睿创转债列入评级观察名单。新世纪评
级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偿债能力等方面的变化,并
就上述事项对睿创微纳及其发行的睿创转债信用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持续
跟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新世纪评级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出具《2022 年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
公 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
(2024)100157),确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睿创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 AA,并将睿创微纳及睿创转债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
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化。
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
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
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如有)
行情况。
第十三节 其他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宏先生被留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4 日收到国家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
《立案通知书》,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宏先生实施留置。
马宏先生在留置期间暂时无法履行董事长等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第一
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现经公司所有董事推举,董事长无法履职期间由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相关职责,以及代为履行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由公司副总经理江斌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
职责。此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团队均正常履行各自职责,并成立了
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兼副总经理赵芳彦先生为组长的应急工作小组,积极推
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睿创微纳已按规定对该事项进行披露,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暂无进
展。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并督促睿创微纳及时披露进展
信息、加强内控及公司治理。
二、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转股价格调整
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披露《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睿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授
予 131 名激励对象共 1,276,250 股,使公司总股本由 446,023,750 变更为
年 6 月 27 日,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7,300,000 股为基数,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睿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0.09 元/股调整为
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睿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2023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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