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2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人员列席了会议。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经董事长张彤先生提名,聘任李景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和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
经总经理李景新先生提名,聘任郭瑞恒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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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和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经总经理李景新先生提名,聘任殷家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和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因工作变动,孙黎明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
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景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李景新先生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该提名已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15: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
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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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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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个人简历
李景新,男,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电厂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
主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与预算部
主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综合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兼
综合资产管理事业部计划运营管理部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
李景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
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
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瑞恒,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经营管理部
副部长,内蒙古风电公司财务部主管,金桥热电厂财务部主管,北方
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股权处副处长、处长,高头窑煤矿
筹备处总会计师,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期间挂职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与股权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
作),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
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郭瑞恒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
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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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殷家宁,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河北
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工作部职员,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人、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企业
管理部经理、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职工代表监
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殷家宁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
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
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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