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8 05: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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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3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为: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
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自公司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160,000,000
股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无需调整。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8,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7 月 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214,815    22.01%   10,564,445   45,779,260    22.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785,185   77.99%   37,435,555   162,220,740   77.99%
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    48,000,000   208,000,000    1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本次变动后的股份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
的股东名册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208,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3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0 元。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如果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的,将认真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
股价等需要,审慎实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0.82 元/股,
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0.62 元/股;2021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
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0.52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
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8.02 元/股。
  九、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 33 号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与法务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吉鹏、崔若晴
  咨询电话:0717-6074701
  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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