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8 0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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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3118   证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
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
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生重大不利变化;
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
最终以实际完成发行时间为准;
影响,不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
素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53,151,784 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
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发
行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到账的募
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3,851.29 万
元和 13,953.71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4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
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总股本(万股)                           19,272.51      19,495.47     25,315.18
               假设 1:2024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度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851.29      12,466.16     12,466.16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64          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0           0.64          0.60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65          0.60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0.65          0.60
                假设 2:2024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851.29      13,851.29     13,851.29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71          0.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0           0.71          0.66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72          0.67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0.71          0.67
               假设 3:2024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851.29      15,236.42     15,236.42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79          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0           0.78          0.73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79          0.74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0.78          0.73
 注:①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的规定计算;
   ②为便于比较,2023 年度的数据已进行复权处理;
   ③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数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
 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
 摊薄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
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
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4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
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
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参见公司《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的内容。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为石油化工行业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并将危险
废物进行有效循环再利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是为炼油企业提供废催
化剂处理处置服务、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服务,研发、生产、销售 FCC
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公司针对废弃物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固体废催化剂资源化技术、高硫石
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工业废硫酸化
学链循环利用技术、含盐(硫酸钠)污水再利用技术等。其中固体废催化剂主要来
源于炼油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公司运营的“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废催化剂资源化
生产再利用+资源化催化剂销售”的业务模式,形成了“废催化剂处置与催化剂
销售”互相带动的良性循环。同时,2023 年以来,随着公司多个项目落地揭阳市
大南海工业园区,公司在大南海工业园区积累了较强的市场能力、技术能力;揭
阳市大南海工业园区易产生较多废弃物,包括不限于资源类危废、无害化工业危
废、一般固废(净水厂污泥等)。公司可依托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产生废弃物
开展废弃物处置业务,市场空间较大。
  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服务以及资源化产品销售是公司新的
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采用了高硫石油焦制氢气的技术路
线,其建设的高硫石油焦制氢装置是全国首套装置,我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高硫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为广东石化提供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
理处置服务。2023 年该项目全面投入生产,实现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
用技术的工业化应用,也增厚了公司处理处置服务收入、利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二阶段)、揭阳大
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围绕公司
主营业务展开,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
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理技术是集物理、化学、化工、机械、自动控制等学科为
一体的复合型技术,需要专业人才对技术研发的持续支持。一项技术从研发到应
用,要求技术人员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也要具备丰富的工程实施经验,熟
悉复杂的生产工艺。此外,从开拓客户到售后服务,并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在整套销售环节企业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公司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均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以
及丰富的管理经验,对环保行业有较为深刻的认知,特别是对研发、技术人才的
培养,近年来,公司不断引进各类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为员工提供了多元化的发
展平台,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以保持公司经营团队稳定,为公
司的稳定经营提供坚实的基础。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人员储备,同时将根据业务发
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才招聘和培养计划,不断提高人员专业素养,以应对业
务规模扩大所带来的管理需求和人才需求。公司已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储
备了充足的人力资源,相关核心人员丰富的经验将充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沉淀发展,基于自主创新能力优势,不断实现“三废”资
源化利用技术的创新突破,合理制定阶段性战略规划,成为“三废”处理及循环
再利用行业的领先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不仅在业务中开展科研立项,提升催化剂、
助剂、分子筛等产品性能改进、产品升级。同时更多聚焦绿色低碳环保治理技术,
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固体废催化剂资源化技术、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
混合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技术、工业废硫酸化学链循环利用技术、工业烟
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含盐(硫酸钠)污水再利用技术等,研发成果显赫。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拥有 64 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5 项,实用新型专利
力支撑和保障。
  未来,石油依然是最重要的能源,而催化裂化工艺作为重质油轻质化过程之
一,在汽油和柴油等轻质产品的生产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炼油厂获取经济效
益的重要手段,因此保证了催化裂化催化剂在未来的需求依然保持低速稳定增长。
催化剂、分子筛、助剂等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公司现有催化
剂产能 4 万吨/年,未来公司的重点还是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有
客户;在现有产品分类上积极拓展分子筛、助剂产品的销售。同时公司积极拓展
海外催化剂、助剂和分子筛市场,目前已经在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尼、
印度、阿联酋、科威特、伊朗、中国台湾等市场开展了实质性的商业活动。
  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为广东石化提供了
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服务,2023 年该项目已全面投入生产,2023
年该项目已产生 7.39 亿元营业收入,实现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
的工业化应用。该技术引领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的前沿,
将会为有需求的炼化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模式。
  由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系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的配套项目,
其原材料来源系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原材料供给上
具有保证;同时,该项目二阶段的部分产品会直接应用到该项目一阶段中,应用
产品保障性较强。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是广东省面积最大、规划定位最先进的石化工业园区。
工业区围绕中石油广东石化项目的原料供给和产业链布局,现已初步形成原油—
基础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一条龙”产业体系。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
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的实施,致力于工业区固废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
作,保障园区工业固废的依法、有效处置;该项目的订单保障性较强。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
被摊薄的风险,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
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
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
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发
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预算
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整体经营
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未来分红
回报规划作出了明确规定,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
善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
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
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代表对公司未来利润任何形式的保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上述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等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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