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朱正洪、
曹政宜、李峰、翁晓卫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朱正洪先生为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债务豁免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减轻了公司债务压力,体现了债
权方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
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此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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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洪 曹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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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 翁晓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