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 关于回购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5 2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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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3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
护公司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1.5 亿元进行股份
回购,回购价格上限为 9.65 元/股(含),预计本次股份回购数量不
少于 10,362,695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
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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