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烟台睿
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睿创微纳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
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 6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
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将回购期
限由“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调整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
长回购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48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 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基于前述两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5,897,900 股,目前均存
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因此,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为 448,438,515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 5,897,900 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42,540,615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3,104,873.80 元(含税)。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
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本次仅
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
变化,则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442,540,615×0.12)÷448,438,515≈0.1184元/股
以2024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30.36元/股测算: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30.36-0.12)÷(1+0)=30.24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30.36-0.1184)÷(1+0)=30.2416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30.24-30.2416|÷30.24=0.0053%,小于1%。
因此,公司以2024年6月5日的股票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
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睿创微纳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芮辰 安 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