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4-02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722,333,700 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
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15,573,392.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且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2,333,7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7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2 号
咨询联系人:江永涛、廖丹
咨询电话:0599-8736341
传真电话:0599-873696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