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4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
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282.55 亿元
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
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61.9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3.50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8)。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
担保金额上限为 354.91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
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
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45.11 亿元
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4.67 亿
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0.44 亿元
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称为“高州协鑫”)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约定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高州协鑫向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最高额不超
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按 16%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
债权为自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期间高州协鑫在 1,920 万元人民
币的最高额度内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
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120 万元人民币。
下简称为“协鑫智慧能源”)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光大
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龙口协鑫
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龙口协鑫”)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900 万
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
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龙口协鑫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 10 年,
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鑫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兰溪协鑫环保热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热电”)向芯鑫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3,000 万元人民
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芯鑫租
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兰溪热电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 3 年,具体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苏电投”)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
定协鑫智慧能源和协鑫苏电投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兴化市昌荣协鑫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昌荣”)向中电投融和申请的本金为 37,000 万元人民
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
保的主债权为中电投融和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兴化昌荣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
债权期限为 12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权质押合同》《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 0 元人民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情形 占 2023 年度经 占 2023 年度经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
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一、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累 2,215,664.21 201.88% 1,490,761.47 135.83%
计对外担保
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不包括 78,911.16 7.19% 47,506.51 4.33%
对子公司的担
保)
司的担保
公司的担保
二、子公司对
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