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9,98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回购股份等股本发
生变更的情形,即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149,987,500 股,实际
派 发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 每 10 股 分 红 金 额 ÷ 10 股
=149,987,500×3.00÷10=44,996,250.00 元(含税),实际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转增股数=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 10 股转增股数÷10 股=149,987,500
×3÷10=44,996,250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30 元/股)÷1.30。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9,98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4,996,250.0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44,996,250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94,983,750 股,不送红股,公司剩
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金额不会超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时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在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07)《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987,5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49,987,5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4,983,75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数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4,111,024 49.41 22,233,307 96,344,331 49.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5,876,476 50.59 22,762,943 98,639,419 50.59
三、总股本 149,987,500 100.00 44,996,250 194,983,750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
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按新股本 194,983,750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度,即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后的每股净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股本
=86,107,370.63/194,983,750=0.4416 元。
九、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 2 号
咨询联系人:张松涛、李春宏
咨询电话:0532-84633589
咨询传真:0532-84669955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