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0 2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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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18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17)。
分配方案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方案一致。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44,444,44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2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 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李志海
   咨询电话:010-51896806
   传真电话:010-5187675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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