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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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5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每10股派发现金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33,511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也不送红股。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分
配将按“分派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9,639,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
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
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
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
缴税款0.03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01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2024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4
年6月19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
     咨询联系人:崔凤玲
     咨询电话:0459-6280287
     传真电话:0459-6282351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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