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4 名,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0,331,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7%。
市,本次解除限售的 14 名股东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6 月 5 日。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17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限期为 12 个
月。公司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 80,331,82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本 次 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新增股份 80,331,826 股,总股本由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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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 14 名股东均已承诺认购所获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并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
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
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其他与股份锁定相
关的承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
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
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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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限售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股东全称 数量占公司总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赣州定增伍号产业投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西省文信二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国新(南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安泰科金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80,331,826 80,331,826 7.57%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
让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331,826 7.57% -80,331,826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980,888,981 92.43% 80,331,826 1,061,220,807 100.00%
股份总数 1,061,220,807 100.00% - 1,061,220,807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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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
在本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
股份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中国稀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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