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的股份(3,135,941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
总股本 1,961,091,984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135,941 股后 1,957,956,04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0000 元(含税),合计 117,477,362.58
元。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10 股=117,477,362.58 元/1,961,091,984 股*10 股=0.599040 元。除权除
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0.0599040 元。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0000 元(含税),合计 117,477,362.58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61,091,984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3,135,941 股后的 1,957,956,0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135,941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117,477,362.58 元/1,961,091,984 股*10 股=0.599040
元。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0.0599040 元。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院 1 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忠宝、石志荣
咨询电话:010-84927606
传真电话:010-5884758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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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