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7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H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A、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 A 股股份回
购和 H 股股份回购方案。
其中,根据 H 股回购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回购 H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且不高于 8 亿元(均包含本数,最终根据汇率折算港元),
最终实际回购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时 H 股股本总额
的 10%。每次回购 H 股股份价格不高于回购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H 股股票平均收市
价的 105%。
H 股股票回购后,公司将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及时对已回
购的 H 股股票进行注销,届时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债权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知晓信息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