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24-019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87,56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 176,270,58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0 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87,56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 9 号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云丽、朱烨
咨询电话:0773-5829106、9109
传真电话:0773-583865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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