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环保: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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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将已回购的 869,867 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7,283,584 股减少为 76,413,717 股,注册资本
将由 77,283,584 元减少为 76,413,717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券部
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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