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治军、独立董事王仲、张金
睿、裴志军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薛德龙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
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
公司决定取消原定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9 项提案,即《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取消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