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4-26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
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1,323.7 万元被占用资金及
利息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
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
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金。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
<2024>12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责令改正措施的内容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潘先文:
》((2023)18、19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号)。经我局调查查明,重
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和SSC CONSTRUCTION PLC(
以下简称SSC公司)系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控制的公司。你公司作为碚圣医
药共同借款人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对SSC公司借款进
行担保,上述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你公司因承担碚圣医药共同借
款确认负债,履行对SSC公司的担保责任代偿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根据你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
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含利息)余额11,323.7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32.79%。此外,你公司违规担保余额1,367.3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
公司及潘先文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
用的资金及利息、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你公司的资金,
解除违规担保。你公司及潘先文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所有占用资金及利息、违规担保事项应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归还、解除,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
执行。
二、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情况
方沟通,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制定解决方案,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其
表示目前多数资产因债务问题被抵押或冻结,无法变现,短期内实在无能力解决
上述问题,但其表示一直都在推进引入投资者的工作。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权人沟通,通过减少或消除公司还款责任解决违规问题。
相关方的资源优先解决违规问题。
三、重大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11,323.7万元被占用资金及利息
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
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金。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