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4-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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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3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之佳医
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名单截至2024年5月10日公示期满,公示期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公司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
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非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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