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康: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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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ST 爱康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ST 爱康,证券代码:002610)于 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以书面问询的方式
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的事项;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外,
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保留意见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四)项及第(七)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
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停牌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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