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末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53,344,0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
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限售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
咨询联系人:陈真
咨询电话:0792-7332288
传真电话:0792-78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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