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与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远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油化)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 1.7 亿元。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
鄞州农商行)宁穿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
十次会议、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
案》
,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
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关于 2024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
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审议担保预 2024 年度已 2024 年度 2024 年度可用 保余额 担保余额
被担保方
计额度(调剂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后)
远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15.47 7 1.5 6.97 3.3 11.8
单位:亿元
审议担保预 2024 年度已 2024 年度 2024 年度可用 保余额 担保余额
被担保方
计额度(调剂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后)
远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0.2 0 0.2 0 0.3 0.5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单位:亿元
调剂方 调剂前额度 调剂后额度 已用 2024 年担保额度 未用 2024 年担保额度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 1.3 0 1.3
远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0 0.2 0.2 0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远大油化成立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
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
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远大油化注册资本为 1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25%股权,
孙祥飞持有其 5%股权。
远大油化 2023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653,884 万元,利润总额 4,408
万元,净利润 3,270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9,787 万元,负债总
额 36,17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5,929 万元),
净资产 13,612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油化 2024 年 1 至 3 月实现销售收入
资产总额 170,343 万元,负债总额 153,31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1,386 万
元,流动负债额 153,009 万元),净资产 17,024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连带责任担保。
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
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
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
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
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
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
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
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
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
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
不限于本金、利息、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
所有应付的费用。
过 1.5 亿元。
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为远大油化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
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远大油化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
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油化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远大油化的少数股权提供相应
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926,499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
保额度 154,800 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5,000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26.55%。
上述担保数据中,金融机构授信类担保额度 1,011,299 万元(截至 2024 年
一季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 412,633 万元),申请期货交割库类担保额
度 115,000 万元。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5,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 17.04%。
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