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5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27 元/股,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公告编号:2024-006)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2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70 元/股,回购方案
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第 1 页 共 3 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8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579,697 股的 0.46%,最高成交价为
易费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符合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第 2 页 共 3 页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