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暨股份拍卖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
过户至买受人梁醒文名下。
●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4.38%下降到13.24%,持股比
例下降1.14%。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4月10日在 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
告》 临2014-012),2024年4月9日,竞买人梁醒文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站成功竞
买了朱蓉娟持有公司的600万股股票。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并向
控股股东核实,获悉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4月29日办理完成司法过户手续。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院执行裁定情况
鲁0105执恢92号之一,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朱蓉娟所持有的600万股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 证券名称:国发股票,证券代码:6005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质
押登记证明编号:ZYD230163)的冻结、质押措施。
二、将被执行人朱蓉娟所持有的600万股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P
A
G
E
证券名称:国发股票,证券代码:6005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
证明编号:ZYD230163)的所有权归梁醒文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
受人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梁醒文可持本裁定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证券解除质押情况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向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 2,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 借款期限为 6 个月)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
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获悉,朱蓉
娟质押给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公司600万股股份于2024年4月26日解
除了质押,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7.9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1.14%。截至2024年4月26日,朱蓉娟质押给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
公司股份余额为550万股。
截至2024年4月29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份质 股份质 已质 未质
本次解除质 押股 押股
股东名 持股比 押占其 押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量 押后剩余质 份中 份中
称 例 所持股 司总股 中冻结股份 中冻结股份
押数量 限售 限售
数量 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46,440,000 66.92% 8.86% 0 46,440,000 0 22,960,542
彭韬 17,272,700 3.30% 13,800,000 79.89% 2.63% 0 13,800,000 0 3,472,700
广西国 2,329,371 0.44% 2,150,000 92.30% 0.41%
发投资
集团有
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12,323,000 100.00% 2.35% 0 0 0 0
合计 101,325,613 19.33% 74,713,000 73.74% 14.25% 0 60,419,371 0 26,433,242
三、本次司法过户的具体情况
P
A
G
E
理完成司法过户手续。即202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600万
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梁醒文名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朱蓉娟
义务人基 住所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 103 号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4 月 29 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数量 股) 变动比例
明细 司法拍卖划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 -6,000,000 -1.14%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彭韬、朱蓉娟夫妇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52.38%、47.62%的股权,
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权。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 方 之 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16%
的股份。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与姚芳媛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
比例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朱蓉娟 75,400,542 14.38% 69,400,542 13.24%
彭韬 17,272,700 3.30% 17,272,700 3.30%
广西国发投资 2,329,371 0.44% 2,329,371 0.44%
集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12,323,000 2.35%
合 计 107,325,613 20.47% 101,325,613 19.33%
六、其他事项
P
A
G
E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即朱蓉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彭韬、朱蓉娟夫妇仍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变动报告书。
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
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治理和持续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P
A
G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