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公司负责人匡振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雅婷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435,038.90元。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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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敬请查
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部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
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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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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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翠微股份 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翠微集团、控股股东 指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翠微集团
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指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国运营 指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海科融通 指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当代商城 指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甘家口大厦 指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超市 指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物业 指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翠微文化 指 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海淀置业 指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国融智 指 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淀科技 指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海科未来 指 北京海科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蓝天基金 指 融智翠微蓝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新生活基金 指 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报、中证报 指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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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翠微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Cuiwei Tower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匡振兴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荣生 孙莉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
电话 010-68241688 010-68241688
传真 010-68159573 010-68159573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dshbgs@cwjt.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0-68241688
公司网址 010-68159573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翠微股份 603123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廖家河、曹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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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3,660,331,126.69 3,966,476,999.83 -7.72 3,497,330,150.86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 3,659,853,648.34 3,966,421,440.82 -7.73 3,496,851,449.94
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4,435,038.90 -439,094,871.77 -33.10 165,315,61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86,589,145.68 25,233,770.87 -1,235.74 109,194,022.9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474,179.97 244,734,965.76 -200.30 322,501,613.03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28,908,616.58 3,408,409,214.96 -17.00 3,897,623,453.69
总资产 6,883,299,348.14 7,989,331,362.31 -13.84 7,767,468,672.3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0.55 -32.73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3 -0.55 -32.73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36 0.03 -1,300.00 0.14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75 -12.04 减少 6.71 个百分点 4.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9.19 0.69 减少 9.88 个百分点 2.89
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000,080,418.89 891,864,425.56 917,495,140.13 850,891,14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87,802.84 10,642,872.26 -371,562,116.17 -242,703,597.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01,929.43 -266,347,264.81 108,630,833.66 -98,159,6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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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如适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七、52、53、
-2,947,264.27 346,731.63 1,029,048.77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
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
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
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
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8,556,624.72 七、53、54 -510,800,333.79 -1,389,766.9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71,402.58 1,732,541.01 1,755,167.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99,152.75 13,760,829.06 19,632,833.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81,699.74 -8,348,081.13 353,227.86
合计 -297,845,893.22 -464,328,642.64 56,121,5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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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
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响金额
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
资(有限合伙)
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 580,852,019.72 401,415,626.25 -179,436,393.47 12,450,613.24
限合伙)
银行理财产品 138,683,736.75 -138,683,736.75 1,610,958.90
深圳朋芯科技有限公司 25,689,105.00 31,520,340.00 5,831,235.00 5,831,235.00
北京声连网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任
公司
北京惠丰堂餐饮管理有
限公司
北京翠微国际旅游有限
公司
合计 1,453,241,205.77 1,146,847,443.89 -306,393,761.88 25,015,418.57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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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彻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和区国资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力抓经营促发展,加快恢复经营常态,加快推动商业调改进程,持续深
化科技与商业融合。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对于海淀区域商圈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实施当代商
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的要求,推动实施以城市更新方式对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和重建,全
面落实安全维稳和解约谈判各项工作,中关村店自 2024 年 1 月 6 日平稳闭店后进入更新改造的
较长周期;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顺利完成牡丹园店的租赁续约工作,持续开展翠微店 B 座
和牡丹园店调改方案的深化研究。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疫情后常态化经营秩序的恢复,积极开展招商补位、品牌置换和布局调
整,维护经营稳定,减少场地空置,优化业态结构,增强消费体验和业态融合,应对消费需求变
化和市场回升缓慢态势,丰富营销策略,线上线下联动,大力开展会员营销、文化营销、主题营
销活动,努力促进零售回升增效,全年零售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6%。
报告期内,海科融通主动应对支付行业监管政策变动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变化,调整业务
战略和营销策略,加快渠道建设及项目拓展。围绕多元化转型发展目标,推进优质商户、金融科
技、增值业务、国际业务、灵活用工的产品搭建和业务推广。推进数字支付和商户数字化经营服
务,以数字支付为入口,丰富经营场景,强化数字科技能力,与 SAAS 服务商、金融机构、渠道
合作伙伴共建数字化服务生态,为商户及生态圈合作伙伴提供数字支付、数字化经营、数字金融
服务,
积极协同“翠微数字商圈”建设进程。
全年实现收单业务交易额约 1.5 万亿元,同比下降 13%。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商业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战略,持续推进科技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新
技术服务应用,提升营销服务、会员服务、现场服务、支付服务、移动办公等各领域的电子化、
数字化水平。开发完善智慧翠微数字管理平台,实现多商业空间数字化管理。积极筹划设立商业
智能科技公司平台,推进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进程,积极研究企业与海淀区建设科技创新
核心区战略的协同。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企业规范运作与改革调整,优化调整子企业股权结构,压缩管理层
级。加强风险控制,审慎应对市场风险,优化投资结构,保障投资基金安全运作。协调相关方按
照《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方案》实施减值补偿及回购注销相关工作。深化调研整改,
加强内控管理,促进管理提质,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持续节能降耗,落实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年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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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商业零售业务: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
新成效。全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 5.2%。
务消费加速复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71,495 亿元,比上年增长 7.2%。其中,商品零售额 418,605
亿元,比上年增长 5.8%。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 8.4%,网下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 4.7%。
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 5.0%,其中便利店、百货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
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 7.5%、8.8%、4.9%和 4.5%。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监测数据,2023
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以百货业态为主)同比增长 12.3%。
尽管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回升,但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仍不牢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
有待进一步提升,实体零售新旧业态表现分化,部分商品销售和服务消费恢复较慢,实体商贸经
营主体成本压力仍待缓解。进入 2024 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相关促消费政策不断发力
显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将逐步培育壮大,消费市场扩大态势将得到巩固增强。
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3 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业务统计数据显示,2023 年
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银行账户数量、非现金支付业务量、支付系统业务量等总体保持增长。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 97.87 亿张,同比增长 3.26%。其中,借记卡 90.20 亿张,同
比增长 3.92%;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 7.67 亿张,同比下降 3.89%。银行卡交易业务量有所增长,
金额 1,085.07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7.51%和 7.23%。
其中消费业务 3,074.41 亿笔,金额 136.00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2.32%和 4.50%。银行电子支付
量总体小幅增长,2023 年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 2,961.63 亿笔,金额 3,395.27 万亿元,同比分
别增长 6.17%和 9.17%。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 1.23 万亿笔,金额 340.25 万亿元,
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增长 17.02%和 11.46%。
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支付领域政策,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银发[2021]259 号
文,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维护支付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新发
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 768 号),推动非银行支付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
康发展,将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全链条全周期监管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防范支付风险,保护
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其繁荣市场经济和便利人民生活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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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商业零售业务:
公司商业零售业务以百货和超市业态为主、综合经营业态为补充,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
店(A、B 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 7 家门
店,建筑面积共计 40.23 万平方米。零售业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以百货联营为主,
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和租赁业务收入。公司不断优化调整经营布局和业态结构,逐步提
高综合经营业态的比重,推动百货门店向时尚生活中心和社区生活中心转型升级。
公司贯彻北京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商业消费空间布局、商圈改造提升、城市更新等的
规划和政策措施,按照市、区对于商圈升级改造的规划部署,持续推进旗下百货门店的升级调整
进程。2021 年实施完成翠微店 A 座和当代鼎城店的升级调整,2023 年实施推动当代商城中关村
店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方案的落地,打造国际化、科技化、时尚化、生活化为主线的新型商业综合
体,研究制定翠微店 B 座和牡丹园店 2024 年实施调改的方案。公司持续推进商业与科技融合的
进程,加快商业与支付协同建设“翠微数字商圈”的进程,提升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产业转型拓展
的能力。
第三方支付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2011 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
业务许可证》(全国范围银行卡收单支付牌照),拥有全国范围内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从业资
质。海科融通主营业务为支付业务及科技服务,在收单业务产业链中处于收单业务产业链中游,
与支付清算机构、发卡行共同完成交易资金的清结算服务,为商户提供支付收单服务和数字化科
技服务。海科融通的收单业务遍布国内,主要为餐饮、零售、居民服务、休闲娱乐、商业服务等
行业商户提供支付收单和数字化经营服务。
海科融通致力于为商户提供整体收款解决方案,围绕商户经营使用场景,开发出传统 POS、
MPOS、智能 POS、聚合码、扫码盒、云喇叭等多种收单产品和移动支付产品,以及支持刷脸支
付的生物智能识别支付产品,全面满足商户在不同场景的多元化收款需求。旗下聚合支付平台码
钱为商户提供数字支付收款服务和门店管理、经营分析、账务管理等数字化经营服务,通过 SaaS
技术创新研究与应用,在数字金融、数字营销等方面为商户提供更多的支持。通过“融数平台”的
建设运营,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平台系统,全面提高公司的精细化、数字化运营能力。
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收单受理服务,完成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指定运营银行的合作协议签署和
系统对接,在多商业场景中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收款。
海科融通主动应对支付行业监管政策变动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变化,调整业务战略和营销
策略,加快渠道建设及项目拓展。围绕多元化转型发展目标,推进优质商户、金融科技、增值业
务、国际业务、灵活用工的产品搭建和业务推广。推进数字支付和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以数字
支付为入口,丰富经营场景,强化数字科技能力,与 SaaS 服务商、金融机构、渠道合作伙伴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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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服务生态,为商户及生态圈合作伙伴提供数字支付、数字化经营、数字金融服务,积极协
同“翠微数字商圈”建设进程。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旗下拥有翠微百货、当代商城、甘家口百货三大知名商业品牌,区域零售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品牌影响力持续巩固。海科融通拥有全国范围内第三方支付业务经营资质,是国内第三支付业务
的领先机构,收单业务量位居行业前列。
科技创新核心区及“两区”建设融合发展的优势。公司将以当代商城城市更新项目和翠微店 A、
B 座调改为契机,打造海淀区高端商业空间和地标项目。
店 A 座、当代商城中关村店、甘家口百货及大成路店四家主要门店为自有物业,较高的自有物业
比重使得公司具有较好的成本优势和抗风险能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按照海淀区规划落地实施以
城市更新方式进行更新重建。
支撑的信息化系统,拥有强大的品牌集合能力和稳定的供应商渠道,拥有较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
度的服务优势。
授权,技术路线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基于较强的大数据治理能力,形成与数据中台联动的业务中
台和技术中台,持续推动向数字支付、智能支付转型。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60 亿元,同比下降 7.72%,
利润总额-5.65 亿元,同比下降 19.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 亿元,同比下降 33.10%。其中: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实现营业
收入 25.86 亿元,同比下降 14.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0 亿元,同比下降 12.39%。
报告期公司利润亏损数额较大主要受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实施中关村店闭店重建的影响和控
股子公司海科融通新增退还资金的影响,合计减少利润 5.79 亿元。其中:(1)当代商城推动实施以
城市更新方式对中关村店所在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重建,公司于当期对发生的商户解约补偿及
资产减值损失等进行了会计处理,减少报告期利润 1.60 亿元;(2)海科融通按新要求需将额外新增
涉及资金分批次退还至待处理资金账户,公司于当期对本次新增退还资金进行了会计处理,减少
利润 4.19 亿元。若剔除上述两项特殊影响因素,测算公司全年净利润将为微亏 500 万元。此外,
报告期公司零售业务逐渐恢复常态化运行,商品销售和租赁收入同比均呈现增长,但受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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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迷等多因素影响尚未达到正常年度经营水平,同时由于前期门店商装调整摊销费用的增加,使
得零售业务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盈利状态。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660,331,126.69 3,966,476,999.83 -7.72
营业成本 2,769,360,299.27 2,903,105,083.24 -4.61
销售费用 583,758,467.42 585,234,120.73 -0.25
管理费用 245,902,720.88 260,446,589.15 -5.58
财务费用 76,244,413.92 64,619,557.00 17.99
研发费用 86,161,194.56 102,891,332.64 -16.26
其他收益 4,241,106.60 32,075,116.20 -86.78
投资收益 33,409,833.38 11,908,710.26 180.5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5,015,418.57 13,619,846.47 83.67
信用减值损失 1,051,009.93 -1,952,987.47 153.82
资产减值损失 -109,831,029.90 -9,456,115.93 -1,061.48
营业外收入 14,311,534.69 827,673.76 1,629.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474,179.97 244,734,965.76 -200.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995,464.88 -187,228,661.85 250.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576,170.40 -297,055,153.00 10.93
大幅下降所致。
降所致。
支付待处理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收回银行理财及基金投资所致。
的政府补助,本期无此收益所致。
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本期无变动所致。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36.60 亿元,较上年的 39.66 亿元减少了 3.06 亿元,同比下
降 7.72%。其中,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0.75 亿元,同比增长 16%,主要原因是零售业务逐渐恢
复常态化运行,商品销售和租赁收入同比均呈现增长,但受消费市场低迷等多因素影响尚未达到
正常年度水平。第三方支付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5.86 亿元,同比下降 14.94%,主要是受行业政策
及市场变化影响,收单交易额下降较大,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例减少。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增减(%)
减(%) 减(%)
减少 8.97 个
第三方支付 2,585,978,304.51 2,346,400,498.33 9.26 -14.94 -5.62
百分点
增加 5.12 个
百货业务 720,303,933.31 305,741,980.04 57.55 13.63 1.39
百分点
增加 2.82 个
超市业务 217,178,403.48 150,976,141.65 30.48 2.25 -1.73
百分点
增加 22.27 个
租赁业务 142,502,000.60 58,007,731.68 59.29 64.59 6.38
百分点
减少 1.61 个
其他业务 100,049,989.47 6,657,118.34 93.35 1.07 33.45
百分点
减少 0.74 个
分部间抵消 -105,681,504.68 -98,423,170.77 6.87 0.03 0.83
百分点
减少 2.47 个
合计 3,660,331,126.69 2,769,360,299.27 24.34 -7.72 -4.61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增减(%)
减(%) 减(%)
减少 2.47 个
境内 3,660,329,532.39 2,769,360,299.27 24.34 -7.72 -4.61
百分点
境外 1,594.30 100.00 -39.74
减少 2.47 个
合计 3,660,331,126.69 2,769,360,299.27 24.34 -7.72 -4.61
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
上年同
本期占总 额较上
成本构成 期占总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项目 成本比 说明
(%) 变动比
例(%)
例(%)
代理服务
第三方支付 2,346,400,498.33 84.73 2,486,016,837.32 85.63 -5.62
费成本
百货业务 商品成本 305,741,980.04 11.04 301,549,473.84 10.39 1.39
超市业务 商品成本 150,976,141.65 5.45 153,634,247.28 5.29 -1.73
资产折
租赁业务 旧、租入 58,007,731.68 2.09 54,527,207.73 1.88 6.38
成本
其他业务 其他 6,657,118.34 0.24 4,988,291.38 0.17 33.45
分部间抵消 -98,423,170.77 -3.55 -97,610,974.31 -3.36 0.83
合计 2,769,360,299.27 100.00 2,903,105,083.24 100.00 -4.61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12,280.46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1.7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
方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
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45,296.85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14.4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
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
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变动比例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金额
(%)
销售费用 583,758,467.42 585,234,120.73 -1,475,653.31 -0.25
管理费用 245,902,720.88 260,446,589.15 -14,543,868.27 -5.58
财务费用 76,244,413.92 64,619,557.00 11,624,856.92 17.99
研发费用 86,161,194.56 102,891,332.64 -16,730,138.08 -16.26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86,161,194.56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86,161,194.5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35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163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7.80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0
硕士研究生 7
本科 121
专科 33
高中及以下 2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变动比例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474,179.97 244,734,965.76 -490,209,145.73 -200.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995,464.88 -187,228,661.85 469,224,126.73 250.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576,170.40 -297,055,153.00 32,478,982.60 10.93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利润亏损数额较大主要受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实施中关村店闭店重建的影响和控
股子公司海科融通新增退还资金的影响,合计减少利润 5.79 亿元。其中:(1)当代商城推动实施以
城市更新方式对中关村店所在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重建,公司于当期对发生的商户解约补偿费
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等进行了会计处理,减少报告期利润 1.60 亿元;(2)海科融通按新要求需将额外
新增涉及资金分批次退还至待处理资金账户,公司于当期对本次新增退还资金进行了会计处理,
减少利润 4.19 亿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期末金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情况说明
末变动比例
比例(%) 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38,683,736.75 1.74 -100.00 (1)
预付账款 49,408,462.02 0.72 19,855,330.37 0.25 148.84 (2)
其他应收款 28,857,352.44 0.42 91,458,120.66 1.14 -68.45 (3)
存货 93,676,191.57 1.36 189,154,261.99 2.37 -50.48 (4)
长期股权投资 7,975,538.27 0.12 15,201,579.99 0.19 -47.53 (5)
在建工程 3,713,882.23 0.05 9,157,414.25 0.11 -59.44 (6)
应付账款 192,849,072.45 2.80 385,735,912.28 4.83 -50.00 (7)
预收款项 9,459,226.10 0.14 14,960,744.68 0.19 -36.77 (8)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应交税费 5,805,167.08 0.08 23,148,547.08 0.29 -74.92 (9)
预计负债 31,217,507.32 0.45 - 0.00 100.00 (10)
其他说明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 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预付机具采购款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系营销补贴款减少所致。
(4) 存货减少主要系机具存货减少所致。
(5)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系联营企业分红,损益调整减少所致。
(6) 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系本期改造工程完工所致。
(7) 应付账款减少主要系应付机具采购款减少所致。
(8) 预收款项减少主要系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9)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0) 预计负债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商户补偿金所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38,391,735.91 商业预付卡存管资金、结算备付金存款、诉讼冻结款
合 计 438,391,735.91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零售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以下分析内容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
四号零售(2022 年)》的要求,对公司百货零售行业相关数据进行披露,不包含第三方支付行
业海科融通的经营数据。
√适用 □不适用
自有物业门店 租赁物业门店
地区 经营业态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门店数量 门店数量
(万平米) (万平米)
北京 百货 4 28.57 3 11.6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注:1、上述自有物业门店中包含的租赁面积为 9.17 万平方米。
经营业
序号 地区 门店名称 地址 开业时间 物业类型 租赁期限
态
自有+配套
北京 翠微百货翠微店 A 座 百货店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 1997.11.18 /
租赁
租赁 2032.12.31
北京 翠微百货翠微店 B 座 百货店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29 号 2010.06.26
租赁 2033.03.14
自有+配套
租赁
自有+配套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1)门店店效情况
门店平均销售增长率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 单位面积销售额
地区 经营业态
(%) (万元) (万元)
北京 百货店 13.69 0.1651 2.12
(2)主营业务分经营模式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
联营 41,647.70 100.00 32,956.16 100.00
自营 42,475.34 36,046.62 15.14 42,129.02 35,974.40 14.61
其他 23,331.73 6,249.36 / 17,546.20 5,734.43 /
合计 107,454.77 42,295.98 60.64 92,631.38 41,708.83 54.97
(3)自营模式下商品采购与存货情况
公司自营商品主要分为化妆品类自营商品、翠微超市自营商品两类。
进货渠道:化妆品类自营商品是从品牌集团公司直营采购或是从经销商处采购,采购方式为各
门店营运部门根据自营商品部负责人及专柜导购员提出的库存商品补货信息,依据审批的采购计
划及合同,结合市场需求等情况,向供应商提供要货信息。翠微超市是向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进行采购,各门店人员根据库存数量及销售量在系统中向供应商发起补货单,供应商根据系统中
的补货单供货。
采购团队:翠微超市设立营运部,下设三个招商采购部门。招商采购一部主要负责生鲜类及日
配类的采购工作。招商采购二部主要负责包装食品、副食、洗化及杂品类商品的采购工作,其中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招商采购二部中的自营商品占比最高。招商采购三部主要负责烟酒类及超外联营类的采购(招商)
工作。
存货管理政策:化妆品类自营商品存货为统进直配。自营商品部负责人及专柜导购员为验收人
员,依据分、子公司营运部的要货指令,对照《供应商出库单》进行存货验收。货品验收合格后,
由验收人员将货品运送至散仓,按照货品存放规定进行入库操作。分、子公司营运部每月对自营
商品的资金占用、库存量、周转情况、经营效果等数据进行监控与分析,以便随时安排调整月度
采购计划,及时调换商品、合理安排库存。实物负责人定期检查库存商品情况,包括数量、有效
期、先进先出、残存情况等。自营品牌零售库存的合理周转控制为 2.5 个月-3.5 个月的预计销售
量。如遇大型活动或节假日等情况,存货标准可适度提高。
翠微超市的自营商品分为直配及统配两部分,其中统配商品由翠微超市翠微店进行收货、存
货、调配、送货等相关工作,大部分统配商品均选取高销售及高周转的商品,以节省配送中心的
存货成本。制订各品类安全库存量,控制滞销商品提高周转率,旺季提前按销售计划备货。尤其
是对销售额占比高的商品在节日期间注重提前趸货,同时该类商品都有替代厂商。翠微超市不会
出现因个别供商的断货或中断合作导致货源中断,从而避免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
供应商情况:公司化妆品类自营品牌占化妆品类的 45.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化妆品类自
营商品七店合计库存金额(不含税)为 4,364 万元。翠微超市 2023 年整体自营部门进货金额为
对单一供应商的进货依赖程度相对适中,未出现对单一供商过度依赖其商品货源的情况。
(4)与零售行业特点相关的费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同比增减
项目
费用额 费用率 费用额 费用率 费用额 费用率
租赁费 1,684.37 1.57% 446.12 0.48% 1238.25 1.09%
广告及促销费 1,633.95 1.52% 1,281.34 1.38% 352.61 0.14%
装饰及修理费 3,420.31 3.18% 2,371.33 2.56% 1048.98 0.62%
(5)客户特征或类别、各类会员数量及销售占比
注册微会员 4.11 万人。目前已绑定公司官微的会员 37.75 万人,占公司会员总数的 72.41%。
比下降 4.04 个百分点。会员消费人数 26.56 万人,同比上升 0.24%。公司各级客户维护人员共策
划会员活动 373 场(含线上直播活动),累计参与活动的会员达 1.1 万人次。
直播 409 场,实现销售 210 万元;制作短视频 487 条,观看 120.9 万余次。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6)主要营销活动及业务效果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7,975,538.27 元。公司对外投资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
余额为 23,222,073.21 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 1,123,625,370.68 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立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认缴出资 5 亿元至总额 10 亿元。新生活基金投资重点为围绕布局消费升级
和健康快乐生活方向相关的新生态、新科技、新智造等领域的股权或股权相关的投资。报告期末,
公司实缴出资余额 62,024.17 万元,公允价值为 69,068.94 万元,期内公允价值增加 512.26 万元。
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6 亿元投资设立融智翠微蓝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21 年 11 月
金主要投资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以及消费升级、科技创新、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的
股权投资。报告期末,公司实缴出资余额 36,734.68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141.56 万元,期内公允
价值增加 1,245.06 万元,取得收益分配 2,736.21 万元。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公允价值 计入权益的累计 本期计提 本期购 本期出售/赎回 其他
资产类别 期初数 期末数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的减值 买金额 金额 变动
其他 1,453,241,205.77 25,015,418.57 19,317,373.21 332,181,702.36 1,146,847,443.89
其中:债权投资 1,292,107,917.72 23,404,459.67 191,887,006.71 1,123,625,370.68
银行理财产品 138,683,736.75 1,610,958.90 140,294,695.65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2,449,551.30 19,317,373.21 23,222,073.21
合计 1,453,241,205.77 25,015,418.57 19,317,373.21 332,181,702.36 1,146,847,443.89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册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资本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
银行收单 98.2975% 25,580 135,894.64 56,638.49 -30,962.86
有限公司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
商业零售 100% 31,000 81,851.40 32,435.08 -18,191.39
公司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
商业零售 100% 31,000 51,247.01 44,807.18 -46.32
任公司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
商业零售 100% 1,000 17,633.52 10,838.16 1,773.40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
物业管理 100% 100 499.61 379.83 -1,316.01
限公司
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限 商业零
责任公司 售、摄影
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任
物业管理 16% 1,118 16,777.60 14,143.99 1,777.80
公司
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
投资管理 30% 2,000 3,251.58 2,132.09 745.82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私募基金管理
投资管理 10% 1,000 1,280.69 1,151.15 636.50
有限公司
-30,962.86 万元,
同比减少 3,478.44 万元;
当代商城实现营业收入 18,069.17 万元,同比增长 1,797.31
万元,实现净利润-18,191.39 万元,同比减少 15,804.54 万元;甘家口大厦实现营业收入 8,020.71
万元,同比增长 2,116.62 万元,实现净利润-46.32 万元,同比增长 1,519.79 万元;翠微超市实现
营业收入 22,284.68 万元,同比增长 66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773.40 万元,同比增长 809.49 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经济发展面临困难和
挑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良性循环,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推动消费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扩大传统消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优
化消费环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
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续升级,消费市场提质扩容,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消费基础不断巩固,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
市场将保持持续回升。同时也要看到,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仍不牢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
心有待进一步提升,实体零售新旧业态表现分化,商品销售和服务消费恢复较慢,实体经营主体
的收入和成本压力仍待缓解。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2021-2025 年),公司将朝着双主业+科技多元产业投资的集群
式发展构架,双主业存量业务实现结构优化盘活和结构效率有序释放,打造“双板块双核全域交
互”战略发展架构,促进双市场价值显著拉升。
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精神,按照海淀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服务海淀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新举措,坚持稳中求
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企业主责主业,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完
善城市服务功能建设,构建“商业+科技”发展新生态。加快重点门店调改项目落地实施,着力
提升商业增收盈利能力。推进数智化创新应用,提升科技驱动赋能创新能力。加快数字支付转型
升级,积极应对政策市场新环境,充分化解风险制约因素,优化调整经营策略,拓展多元化发展
动能。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费中心城市建设和海淀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科学谋划发展思路,加快门店调整,深化“一店一
策”,创新经营思路,强化统筹协调,深化科技赋能,推动经营转型,提升创效能力。结合当前
行业市场现状和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2024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29.58 亿元,利润总额-1.4
亿元。重点工作如下: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落实区委、区政府对项目建设的要求,协调各相关方加快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
目的重建进程,全面深化推进项目方案设计和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手续的办理,深化研究项目
经营规划方案,加速实施项目楼体拆除工作,依法合规、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各项事务。
加快落地实施翠微店 B 座和牡丹园店调改方案,结合门店实际和调改内容,制定周全的调改进度
计划,落实不闭店调改要求,尽可能减少对经营的影响。
深化“一店一策”定位,精准分析门店定位和所处商圈环境,增优势补短板,提升聚客能力和
盈利能力。关注政策措施、行业趋势和供商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手段,提升经营优势。强
化时尚和社区生活中心门店的定位,保持并提升经营服务优势,满足高品质客群消费体验和周边
生活服务的差异化需求。加强与集团化品牌战略合作,发挥头部品牌带动效应,强化新业态、新
品牌储备及引进,全力缩减场地空置率。深化供商服务,优化整合供应链,探索供商合作新模式。
积极适应行业政策和市场新变化,优化调整经营策略,稳固支付业务市场优势,拓展多元化
发展,增强增收创效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多元化营销模式和精细化运营,推进收单业务提速
发展。持续探索数字化服务生态,以“数字支付”为切入点,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提升商户数
字化服务能力,加快“翠微数字商圈”建设,促进商业与支付深度协同。推进优质商户、金融科
技、增值业务、国际业务、灵活用工等领域多元业务推广成效。
围绕海淀区科创中心发展战略新举措,深化“商业+科技”融合与协同,推进新科技驱动产业
转型升级,搭建商业科技公司运作平台,促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主业持续发展。加大商业场景
新技术应用、开发与推广,完善会员服务管理全渠道数字化功能。依托科技公司平台打造数字化
商业管理产品,努力形成赋能和创新盈利点。持续完善智慧翠微数字管理平台,实现门店数字化
统一管理。
强化审慎投资、严控风险原则,密切跟踪投资基金状态,优化项目投退策略,提高投资与主
业转型拓展协同度。优化权责利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考核,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加强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筹措与使用的统筹动态管理,满足经营和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及安全。加强
工程预算及过程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调改项目安全稳定实施。优化安全信息管理平台,
提升“安全+科技”创新管理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经济增长面临困难和挑战。消费恢复和扩大的基础仍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不牢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不足,消费经济存在需求不振、增长动力不足的形势。公司将
深入研究消费环境和消费需求变化,紧密协同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商圈改造升级、促消
费政策等重要举措,加快百货门店升级调整,增强品质消费和生活消费服务能力,激发消费潜能,
推动零售业务做精做强。
发展,随着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政策的落地实施,对支付机构收单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行业竞争更加激烈,海科融通亦存在优质渠道及存量用户流失、收单业务量减少、经营业绩下降
的风险。其将积极应对环境变化,坚持合规底线,深入研究发展方向,推动业务调整升级,盘活
存量和流失用户,拓展新增用户总量,推进创新型业务发展,探索多元化利润增长路径。
年及 2024 年新开大型商业设施面积将达 380 万平方米,区域市场格局的变化或将导致市场分流、
业务总量下降。公司将强化“一店一策”定位,加快门店生活中心化升级调整,满足顾客消费需
求,发挥自身品牌服务优势,提升会员纳新和优质服务水平,巩固增强门店的聚客创效能力。
园店调整改造的落地实施,中关村店闭店重建及其他门店调改周期将对零售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存在零售业务收入减少、费用增加、利润下降的情形,公司将周密安排调改计划进度,积极
争取政策支持,努力降低业绩影响。海科融通受监管政策和行业规范的影响收单业务存在交易总
量减少、成本费用增加、资金需求不足的风险,其将积极调整收单业务策略,优化交易结构和营
销策略,适时增加终端设备投放,拓展新增交易总量,增加融资渠道,降低经营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致力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
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
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并召开 3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议事程序、表决均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法行使权利与义务,切实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资金占用、
担保或其他违规失信情形。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
司相关制度,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报告期内召开 10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充分发挥委员的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
司良性发展。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5 次监事会。公司监事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检查
和监督,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内控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和北京市委、海淀区委关于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工作要求,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
完善公司治理进行统一。另外,根据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相关内控治理制度
进行系统梳理,拟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委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
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六、关于投资者关系。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借助投资者专线、网站、上证 e
互动以及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等多种渠道,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业
绩说明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持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七、关于内幕信息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对定期报告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未发现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
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
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 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网站的查询索引 披露日期
详见《翠微股份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6)
详见《翠微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详见《翠微股份 2023 年第二次临股东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
从公司获 是否在公
性 年初持 年末持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
姓名 职务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得的税前 司关联方
别 股数 股数 增减变动量 动原因
报酬总额 获取报酬
(万元)
匡振兴 董事长 男 57 2017-09-04 2025-09-12 0 0 0 / 0 是
徐涛 董事 男 55 2003-01-15 2025-09-12 0 0 0 / 0 是
陶清懋 总经理 男 50 2024-04-26 2025-09-12 0 0 0 / 0 否
王立生 董事 男 45 2021-05-21 2025-09-12 0 0 0 / 0 是
满柯明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7 2021-05-21 2025-09-12 0 0 0 / 54.33 否
宁海永 董事 男 46 2023-09-15 2025-09-12 0 0 0 / 0 是
王成荣 独立董事 男 66 2019-09-12 2025-09-12 0 0 0 / 10 否
戴稳胜 独立董事 男 55 2022-09-13 2025-09-12 0 0 0 / 10 否
张伟华 独立董事 男 40 2022-09-13 2025-09-12 0 0 0 / 10 否
高峰 监事会主席 男 47 2022-09-13 2025-09-12 0 0 0 / 0 是
张宇红 监事 女 55 2019-09-12 2024-04-26 0 0 0 / 0 是
张彬 监事 男 39 2019-09-12 2025-09-12 0 0 0 / 36.95 否
刘爽 监事 女 36 2022-09-13 2025-09-12 0 0 0 / 0 是
易春辉 职工监事 男 48 2003-01-15 2025-09-12 0 0 0 / 23.86 否
邬涛 职工监事 男 42 2019-03-07 2025-09-12 0 0 0 / 37.49 否
杨金书 职工监事 女 50 2022-08-31 2025-09-12 0 0 0 / 37.98 否
苏斐 副总经理 男 48 2020-03-31 2025-09-12 0 0 0 / 55.18 否
姜荣生 董事会秘书 男 53 2010-09-15 2025-09-12 0 0 0 / 68.37 否
宋慧 财务总监 女 47 2016-09-13 2025-09-12 0 0 0 / 67.62 否
胡萍 营运总监 女 53 2020-03-31 2025-09-12 0 0 0 / 63.31 否
吴红平 离任董事、总经理 女 51 2018-05-11 2024-04-26 0 0 0 / 62.53 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颜巍 离任董事 女 56 2017-09-21 2023-08-08 0 0 0 / 0 是
合计 / / / / / 0 0 0 / 537.62 /
备注:
度年终绩效;公司区管领导吴红平、满柯明、苏斐 2022 年度预核定任期激励收入部分待 2022 年-2024 年任期期满后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任
期审计情况统一组织发放。
统一组织发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3 年度薪酬总额国资委尚未完成核定。
务;张宇红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辞任公司监事职务。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匡振兴 公司董事、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委书记、
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涛
微股份)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兼任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陶清懋 权管理科科长、董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海淀区国资委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
委副书记、本公司总经理。
王立生 办公室金融市场科副科长、科长。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兼任北京翠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北京翠微高科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中技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
满柯明
(翠微股份)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宁海永 (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
总经理,兼任中电科(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二级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流通顶级智库 G30 论坛成员,兼任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北京
王成荣
商业经济学会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荣获第八届中国零售业年度人物。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戴稳胜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伟华
兼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 峰 曾任北京海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委委员、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兼任北京翠
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 彬
本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党委办公室主任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兼任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 爽
事,兼任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集团办公室副主任。
邬 涛
人力资源部部长。
杨金书 2003 年起历任本公司龙德店采购经理、物流管理部品类经理、百货经营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百货经营部部长。
易春辉
部综合经营商场经理。
苏 斐 行董事、董事长,翠微店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公司营运总监。曾任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委委员、本公司副总经理。
姜荣生
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宋 慧
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委委员、本公司财务总监。
胡 萍 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曾任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纪委委员、本公司营运
总监。
吴红平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4 月辞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
颜巍 历任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员、规划发展部经理,本公司董事,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23 年 6 月退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休,2023 年 8 月辞任公司董事职务。
张宇红
综合管理岗主任、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2024 年 4 月退休,同月辞任公司监事职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姓名 期 期
匡振兴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21.09.30 2024.09.30
徐 涛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21.09.30 2024.09.30
王立生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2021.09.30 2024.09.30
高 峰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021.09.30 2024.09.30
张 彬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21.09.30 2024.09.30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室副主任 2022.11.18
刘 爽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监事 2021.09.30 2024.09.30
宁海永 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23.09.15 2026.09.15
颜巍 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21.06.08 2023.06
在股东单
位 任 职 情 颜巍于 2023 年 6 月退休
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 在其他单位担任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其他单位名称
名 的职务 期 期
北京翠微高科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20.04.26
王立生
北京中技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 2021.08.11
中电科(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21.02
宁海永
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23.07
王成荣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教授 1999.09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7
戴稳胜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09.27 2026.09.26
北京工商大学计划财务处 副处长 2023.11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08.11 2024.08.11
张伟华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08.07 2024.08.07
中粮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04.17 2026.04.16
姜荣生 北京海国融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3.03.03 2026.03.03
胡 萍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23.04.12 2024.04.12
在其他单位
任职情况的 无
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董事、监事薪酬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提
酬的决策程序 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决定。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是
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规定,公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 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按股东大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 会确定的标准执行(10 万元/年);公司其他董事、监事、职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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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的具体情况 事按其所在实际工作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2023 年度高管人员年
薪核定结果符合海淀区国资委文件要求、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公
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
依据海淀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的核定结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在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担任实际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按其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高级管
酬确定依据
理人员薪酬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经营指标和管理目标完成情
况进行综合考核后执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 537.62 万元
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吴红平 董事、总经理 离任 工作调动
陶清懋 总经理 聘任 聘任
颜巍 董事 离任 退休
宁海永 董事 选举 选举
张宇红 监事 离任 退休
备注:
总经理职务。
董事会提名其为公司董事人选,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选举其
为公司董事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动生效。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 详见《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三次会议 编号:临 2023-005)
第七届董事会第 详见《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四次会议 编号:临 2023-017)
第七届董事会第 详见《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五次会议 编号:临 2023-02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 详见《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七次会议 编号:临 2023-037)
第七届董事会第 详见《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八次会议 编号:临 2023-043)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是否连续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匡振兴 否 6 6 3 0 0 否 3
徐 涛 否 6 6 3 0 0 否 3
吴红平 否 6 6 3 0 0 否 3
王立生 否 6 6 3 0 0 否 3
满柯明 否 6 6 3 0 0 否 3
宁海永 否 3 3 3 0 0 否 1
王成荣 是 6 6 3 0 0 否 3
戴稳胜 是 6 6 3 0 0 否 3
张伟华 是 6 6 3 0 0 否 3
颜 巍 否 2 2 0 0 0 否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3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张伟华、王成荣、戴稳胜
提名委员会 王成荣、张伟华、吴红平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成荣、张伟华、吴红平
战略委员会 匡振兴、徐涛、吴红平、王立生、满柯明、王成荣、戴稳胜
注: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鉴
于吴红平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辞去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同意由陶清懋担任提名与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待股东大会选举其为董事后自
动生效。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逐一发表意见认为:1、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公司年报和内部控制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
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2 年
年报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出具客观、公正的专
项审核报告。2、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年度财务审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
三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出具的审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
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3、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
告》;2、审议通过了《2022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告》;3、审议通过了《审计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4、公司已
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
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有
告》;4、审议通过了《2022
序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内容客观、真
部审计工作报告》;6、审议
定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审计工作,开展内控自评,梳理
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
业务流程,推进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
审计机构的议案》;7、审议
程项目审计以及重点项目专项审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
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
防范控制风险、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相应作用。
报告》;8、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9、审议通过了《关于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审计费用。7、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委会同意将 2022 年度
弊工作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8、公司 2023 年度
预算报告,客观、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财务
状况,审委会同意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公司年度
董事会审议。9、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
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
度》、《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委会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和经营成果,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审计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逐一发表意见认为:1、公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
反应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载资料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听取了《2023 年半年内审工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公司审
作总结》的汇报。 计部能够根据职责规定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审计工作,
积极推进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
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防范控制风
险、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相应作用。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编制、内容与格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
年第三季度报告》 营成果,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审计委员会意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连续
性的要求,拟聘任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意见:1、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与内控审计的工作内
容、审计时间、审计策略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计划,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对公司财务报表层面及收入确认、当代商城更新改造、POS
八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
机具减值、新增手续费返还事项等重点关注领域存在的风险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
划》;2、审议通过了《关于
原则。2、同意公司全资子当代商城与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
全资子公司房产租赁续约暨
任公司续签部分房产的托管协议。同意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
关联交易的议案》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翠微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租赁协议,租赁、托管期限延长 6
年。
(三)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 公司各级高管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人员最终薪酬总额及任期激励留存,将以区国资委最终核定后的董事
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核
符合海淀区国资委文件要求、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薪酬管理的相
定方案》
关规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1、经审查,董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事推荐人选宁海永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员会第七次会议 1、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了《关于对董事候选人任职 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
资格审查的议案》;2、审议 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及市场禁入。同意将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高管 上述董事推荐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2、公司 2022 年度高管人员年薪核
人员薪酬核定情况的议案》 定结果符合海淀区国资委文件要求、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薪酬管
理的相关规定。
(四)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
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门店调改规划研究
合理完整,一致通过该事项。
相关事项》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
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
更新项目客观充分,一致同意该事项开展。
项目事项》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95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136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2,09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0
销售人员 795
技术人员 299
财务人员 82
行政人员 311
企业工人 394
其他 209
合计 2,09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14
本科学历 656
大专学历 616
高中、中专学历 399
初中及以下学历 105
合计 2,090
(二)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按岗按劳按效取酬”的分配原则,参照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岗位工资标准,结合公
司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绩效总额。实行结构工资制,工资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固定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浮动工资包括月绩效、津贴和年终绩效。根据国家政策和物
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对薪
酬进行合理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考核标准、激励兑现和退出机制。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目标,经过理论笔试、技能实操、综合答辩考核,优中选优,千余名员工被授予星级称号,树立
了公司新的技能明星品牌。
计团队价值、组建协调型团队要素、培养集体认同感”等课程为载体,充分利用碎片时间,公司组
织开展管理岗位线上培训 8 场共 600 余人次,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通用能力及执行能力;与海淀
区总工会共同举办收银岗位“工匠杯”技能大赛,对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收银员》要求,围绕最
新实用知识和行业技术能力,编制考核试题,选拔出 96 名优秀收银人员,并申请国家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拓宽了员工职业认定路径;梳理完善公司技能岗位培养体系,制定“服务技能人才养成计
划”项目并荣获 2023 年度“海淀区终身学习品牌”;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企业劳动用工
行为,组织“企业劳动用工规范管理与风险防范”普法专题线下培训,提升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法
律知识储备。
位、业务经营岗位、一线服务岗位确定培养小组,采取内容上专业与通用的、形式上学习与实践
的、周期上长期与短期的培训,开展系列知识技能培训,为企业储备各领域梯队人才。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非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 2023 年
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经营发
展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
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1)。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规定的考评机制,结合海淀区国资委对区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公司本年度的经营
指标和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对高管人员实施绩效考核。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交所网站《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完善子公司治理体系,压缩管理层级,明晰
人员分工,逐步调整部分子公司执行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职务配置。持续优化调整子公司股权结
构,提高管理效率,控制管理风险,完成子公司翠微物业所持翠微超市、翠微文化所持翠微旅游
股权的转让工作,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翠微超市 100%股权,持有翠微旅游 9%股权。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北京大华内字[2024]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交所
网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是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20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通过创新和应用环保先进技术,
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推动企业经营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
发展。严控废水、废气和噪音排放,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全
年能源费用净支出同比减少约 5.4 万元,降幅 0.15%。
精心维护保养各分、子公司所管的锅炉/直燃机低氮燃烧器、餐饮油烟净化器和油烟排放在线
监测设备,确保各种环保设备有效运行,各类废气排放均符合最新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在翠微店
接收餐饮区域原整体承租单位的设施设备后,对 A 座楼顶平台的油烟净化器进行检修,在风机加
装吸声隔音板或减震静音箱,显著降低油烟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受到周边居民的认可和肯定。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公司全员范围内持续开展并不断强化垃圾分类相关
工作。关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倡导全员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与有资质的垃圾清运单位分别
签订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的收运服务协议。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公司制定了《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空气重污
染应急预案》,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承担社会责任。
商装改造不使用污染环境的装修装饰材料,确保室内环境符合标准。
严格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减塑的相关法规,以餐饮和超市为重点确保减塑工作合规。
严格按税务部门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环保税。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是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
不适用
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翠微股份、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均按期完成了二氧化碳排放的履约,确保在配额范围内排
放。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 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交所网站《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 6.48
其中:资金(万元) 2.71
“共产党员献爱心”捐款 2.5 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3.77 救灾物资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感染者人道救助项目”博爱送温暖专场,旨在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为生活困难艾滋病毒感染者
雪中送炭、分忧解难,公司工会动员全体职工开展献爱心活动,筹集爱心款项 2,042.23 元;
活动,筹集到款项 2.5 万元,用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精准救助项目,具体包括医疗救助、慈善助
学、慈善助老、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急难救助和慈善体系建设等慈善项目。
委组织部组建的海淀区防汛救灾志愿队中,第一时间驰援门头沟区,支援防汛救灾工作。积极响
应海淀区商业联合会、海淀区国际商会发起的“抗洪救灾,希望同行”活动倡议,迅速筹备物资,
为房山区受灾群众捐赠爱心口罩、洗手液等卫生物资 10,000 余件送达房山区慈善协会(物资折款
约 7,750 元)。
受灾群众脱离险境、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海科融通子公司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准备大量
瓶装水、便捷食品、消毒用品等救灾物资,驰援汛情严重的涞水县三坡镇下周庄,彰显企业担当
(物资折款约 3 万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数量/内容
总投入(万元) 12.2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中:资金(万元) 9.41
物资折款(万元) 2.80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产业扶贫、教育扶贫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 44,080 元。
地区居民捐赠衣物 900 余件。
鹭海村经济合作社豆制品生产项目;为陇南市田尧村捐赠 50 盏太阳能路灯(物资折款约 8,000
元);海科融通子公司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东樊庄送去大批米面
粮油、生活用品、文具图书等爱心物资,为当地留守儿童和老人送温暖(物资折款约 2 万元)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有 是否及
承诺 承诺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时间 履行期 承诺期限 时严格
类型 内容
限 履行
海淀科技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海淀科技
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其无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
(已变更为 2020 年 12 月
务或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之前,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股份限售 翠微集团, 2019.11.21 是 9 日-2023 年 是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详见“注 12 月 8 日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海淀科技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海淀科技之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12 个月期限届满后,各业绩承诺方在满足经具
除海淀科技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其无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或对 2020 年 12 月
股份限售 外其他 104 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后,可分批解锁所持股份。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2019.11.21 是 9 日-2021 年 是
个交易对方 各业绩承诺方在满足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其无需向上 12 月 8 日
与重大资产 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或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后,可一次性解锁剩余
重组相关的 的股份。
承诺 海淀科技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全体交易对方承诺海科融通
(已变更为 本次交易实
盈利预测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翠微集团) 2020.03.31 是 施完毕当年 是
及补偿 净利润应不低于其收益法评估预测期内对应年度的净利润。若未能实现,业绩承
等 105 名交 起算三年内
诺方应按本协议的具体约定向翠微股份进行补偿。
易对方
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本中心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商 在交易完成
业机会以开发、收购、投资可能与公司形成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关系的项目时, 后且作为公
解决同业
海国运营 本公司将优先选择或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优先选择放弃或让与该等商业 2013.12.13 是 司实际控制 是
竞争
机会给公司。如果公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 人之一致行
属子公司百货商店业务形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关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少公司与本中心自身和/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无法避
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履
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
在海国运营
解决关联 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贵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海国运营 2013.12.13 是 作为公司股 是
交易 法权益。2、确保本公司不发生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
东期间有效
司向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确保本公
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自身和/或本中
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在海国运营持有公司股份后,海国资运营将在公司的决策中与北京翠微集团保持 在北京翠微
一致意见,为北京翠微集团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完成且北京翠微集团为公司 集团和海国
其他 海国运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为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 2013.12.13 是 运营均为公 是
出选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不会向公司委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 司股东期间
事。 内有效
在北京翠微
持续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财
集团和海国
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方面与贵公司完全独立、分开。本公司自身和/或本中心
其他 海国运营 2014.03.02 是 运营均为公 是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公司在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保持独立并各
司股东期间
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内有效
与首次公开 北京翠微集团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
解决同业
发行相关的 翠微集团 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 2010.11.10 否 长期 是
竞争
承诺 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发生同业竞争。
注:1、2021 年 9 月 30 日,北京翠微集团更名为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更名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
有限公司。
让协议的约定,翠微集团承接海淀科技在本次重组交易中向翠微股份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锁定期安排和业绩承诺等在内的全部承诺事项,将按照诚实信
用原则忠实履行相关承诺义务,并将继续遵守并履行标的股份之锁定期安排。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上述政策变更对本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现聘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特殊普通合伙)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30 11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 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廖家河、曹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
/ 廖家河 1 年、曹静 3 年
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5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华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
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
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事
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两
年。鉴于原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
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考虑到公司审计需求的连续性,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租赁、房屋托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为 1,899 万元。报告期实际发生额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交所网站《2024 年度日常
为调整甘家口大厦与翠微集团原租赁合同产生
的使用权资产折旧 33.05 万元
业在房屋租赁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交所网站《2024 年度日常
计金额为 51 万元。报告期实际发生额为 50.93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24-006)
万元,与预计基本一致。
城、甘家口大厦分别与翠微集团续签了《托管
协议》、《租赁协议》, 托管与租赁面积共计
司房产租赁续约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3-
万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
租赁资产涉及
出租方名称 租赁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关联
金额
交易
承租位于北京市海
北京牡丹电 北京翠微大
淀区花园路 2 号组 2023 年 6 2023 年 11 月
子集团有限 厦股份有限 16,946,160 否
装大楼以及二期加 月1日 30 日
责任公司 公司
建楼
续租位于北京市海
北京牡丹电 北京翠微大
淀区花园路 2 号组 2023 年 12 2028 年 11 月
子集团有限 厦股份有限 129,059,640 否
装大楼以及二期加 月1日 30 日
责任公司 公司
建楼
租赁情况说明
除上述合同外,双方另行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公司委托合同对方就企业运行风险智慧
化监测预警项目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的专项技术服务,服务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8 年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40,000,000 0 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逾
未来
未 期
是否 是否 是否
委托 报酬 到 未
受托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 资金 存在 年化 实际 经过 有委
理财 确定 期 收
人 额 始日期 止日期 来源 受限 收益率 收益或损失 法定 托理
类型 方式 金 回
情形 程序 财计
额 金
划
额
华夏
银行
银行
股份 自有 浮动 3.1%-
理财 140,000,000 2022.11.19 2023.05.17 否 2,268,453.69 0 0 是 否
有限 资金 利率 3.9%
产品
公司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浙商银行、招商银行分别签署了《授信协议》,获得每家 3 亿元
共计 6 亿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为 1 年。2024 年,公司与宁波银行、中信
银行分别签署了《授信协议》,获得每家 3 亿元共计 6 亿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期限为 1 年。子公司海科融通与民生银行、南京银行分别签署了《授信协议》,获得每家 1 亿元
共计 2 亿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为 1 年。
十三、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临 2023-002),
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
络的情形,海科融通需按照相关协议分批次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将所涉及资金进行了适当的会计处理,冲减 2022 年当期损益 6.47 亿元,导致利润大幅下降。
海科融通需将额外新增涉及资金分批次退还至待处理账户。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所涉及资金
进行了适当的会计处理,冲减 2023 年当期损益 4.19 亿元,导致利润大幅下降。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全体交易对方承诺海科融通 2020 年-2022 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不低于 17,455.82 万元、20,820.05 万元和 23,995.95 万元。在业
绩承诺期届满时,翠微股份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方于业绩
承诺期间累积已补偿金额的情况,则业绩承诺方将向翠微股份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优先以其在
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核报告,海科融通 2020-2022 年实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8,427.05 万元、
万元,已实现 2020-2022 年度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无需就业绩承诺向公司进行补偿。根据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华核字
[2023] 0012079 号),本次交易注入的海科融通 98.2975%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
合计为 163,468.74 万元,扣除补偿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后为 166,417.67 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194,530.75 万元,标的资产发生减值 28,113.08 万
元,交易对方需就标的资产减值向公司进行补偿。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
方案》,业绩承诺方合计需向公司补偿股份 46,162,733 股,并返还补偿股份对应的 2020 年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期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已收到交易对方返还的现金分
红 4,296,141.55 元,占应返还分红总额的 95.94%,已完成补偿股份回购并过户 44,143,246 股,占
应补偿回购总数的 95.63%,剩余现金返还及股份回购事宜仍在办理中。
城市更新等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对于海淀区域商圈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实施中
关村大街重点商业项目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的要求,拟推动当代商城以城市更新方式
对旗下当代商城中关村店所在的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和重建,打造国际化、科技化、时尚化、
生活化为主线的新型商业综合体。当代商城对本项目建设的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11.20 亿元,建设
周期约为 3 年,计划 2024 年开工建设,2026 年底完成项目工程建设,2027 年上半年实现开业运
营。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投资的公告》
(临 2023-044)。当代商城中关村已于 2024 年 1 月 6 日正式闭店,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更新重
建进程,全面深化项目方案设计和项目规划、用地、立项等手续办理进程,加速实施项目楼体拆
除工作。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
发
积
比例 行 送 比例
数量 金 其他 小计 数量
(%) 新 股 (%)
转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6,460,716 18.34 0 0 146,460,716 18.3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50,560,182 6.33 -22,275,885 -22,275,885 28,284,297 3.5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
三、股份总数 798,736,665 100.00 0 0 798,736,665 100.00
√适用 □不适用
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减值
补偿方案》,业绩承诺方合计需向公司补偿股份 46,162,733 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已回购补偿股份数量 44,143.246 股,占需补偿回购总数的 95.63%,其中:回购国有法人持股
应的变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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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本年解 本年增
年初限售 年末限售 解除限
股东名称 除限售 加限售 限售原因
股数 股数 售日期
股数 股数
北京翠微集团有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限责任公司 转让
北京传艺空间广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告有限公司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中恒天达科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技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黄文 4,113,394 0 0 2,277,497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章文芝 2,879,375 0 0 1,594,247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孙瑞福 1,727,625 0 0 956,548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汇盈高科投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资管理有限责任 1,645,358 0 0 910,9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公司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王鑫 1,645,358 0 0 910,9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丁大立 1,439,688 0 0 797,12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雷鸣资本管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理有限公司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丽 1,234,018 0 0 683,24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玉婵 1,209,338 0 0 669,58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任思辰 1,151,750 0 0 637,6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孟立新 983,101 0 0 544,321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凤辉 839,133 0 0 464,61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田军 822,679 0 0 455,4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褚庆年 822,679 0 0 455,4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吴昊檬 822,679 0 0 455,4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吴江 822,679 0 0 455,4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赵彧 822,679 0 0 455,4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陈格 822,679 0 0 455,4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杨曼 822,679 0 0 455,4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胡晓松 822,679 0 0 455,4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侯云峰 797,998 0 0 441,83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刘兰涛 740,411 0 0 409,94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昳 736,298 0 0 407,672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冯秋菊 678,710 0 0 375,787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高卫 658,143 0 0 364,3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香山 617,009 0 0 341,62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凌帆 617,009 0 0 341,62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贾广雷 596,442 0 0 330,237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文玲 575,875 0 0 318,84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亓文华 575,875 0 0 318,84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桂英 514,174 0 0 284,686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军 493,607 0 0 273,2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宋小磊 425,736 0 0 235,72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谭阳 415,453 0 0 230,027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绍泉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杨慧军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丁志城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尤勇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长珍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朱银萍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斯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王霞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程春梅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吕彤彤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江中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辛晓秋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庞洪君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毛玉萍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杨薇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张翼 411,340 0 0 227,750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待定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冀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艺楠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陈建国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剑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赵宝刚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孙东波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冯小刚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刘征 411,340 0 0 227,7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章骥 394,886 0 0 218,63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琳 370,205 0 0 204,97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宋振刚 370,205 0 0 204,97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王华 370,205 0 0 204,97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钟敏 329,071 0 0 182,199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高秀梅 308,504 0 0 170,811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宏涛 304,391 0 0 168,53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陆国强 287,938 0 0 159,42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许凯 287,938 0 0 159,42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宝昆 287,938 0 0 159,42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兰少光 267,371 0 0 148,037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庄丽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于静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邢颖娜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韦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冯立新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朱秀伟 444,626 0 0 444,626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小童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冉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婷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吴金钟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孙兴福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岚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吴深明 205,670 0 0 113,8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生锡勇 193,330 0 0 107,042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宁宁 172,763 0 0 95,65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灵鑫 172,763 0 0 95,65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李文贵 164,536 0 0 91,10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朱克娣 139,856 0 0 77,43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孙荣家 123,402 0 0 123,402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黄琼 123,402 0 0 68,32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陈培煌 123,402 0 0 68,32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田璠 123,402 0 0 68,32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董建伟 82,268 0 0 45,5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张晓英 82,268 0 0 45,5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鲁洋 82,268 0 0 82,268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马晓宁 82,268 0 0 45,550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王卫星 57,587 0 0 31,884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董晓丽 41,134 0 0 22,7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鲁建英 41,134 0 0 22,7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鲁建平 41,134 0 0 22,7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鲁建荣 41,134 0 0 22,7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贺雪鹏 41,134 0 0 22,775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靳莉慧 20,567 0 0 11,387 待定
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翠微大厦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 0 0 44,143,246 44,143,246 已回购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
专用证券账户
合计 146,460,716 0 44,143,246 102,317,470 / /
注:上述剩余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宜尚待有关方批准,解除限售的时间待定。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发行价格
股票及其衍生 获准上市 交易终止
发行日期 (或利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证券的种类 交易数量 日期
率)
普通股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2-04-24 9.00 61,600,000 2012-05-03 6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2-04-24 9.00 15,400,000 2012-08-03 15,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4-11-04 13.50 155,749,333 2017-11-04 155,749,333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4-12-02 8.61 60,394,889 2015-12-02 60,394,889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20-12-09 6.09 223,598,470 - -
其中 41,972,826 2021-12-09 41,972,826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21-01-21 6.64 50,993,973 2021-07-22 50,993,973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固定利率品种
固定利率品种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日以证监许可[2021]778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1 年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5,59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9,58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或冻结情况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全称) 增减 数量 (%) 股份状
量 数量
态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438,615 235,277,319 29.46 63,185,219 无 国有法人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
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0 11,568,762 1.45 0 未知 其他
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 9,494,018 1.19 0 未知 国有法人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公司 人
境内非国有法
北京传艺空间广告有限公司 -6,543,618 5,140,312 0.64 5,140,312 未知
人
黄文 -2,384,732 3,358,610 0.42 2,277,497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孙伟中 1,820,200 3,162,700 0.40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UBS AG 1,967,347 2,422,224 0.30 0 未知 境外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2,09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092,100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55,749,333 人民币普通股 155,749,33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568,762 人民币普通股 11,568,762
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494,018 人民币普通股 9,494,018
孙伟中 3,162,700 人民币普通股 3,162,700
UBS AG 2,422,224 人民币普通股 2,422,2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20,585 人民币普通股 2,320,585
汤仙岳 1,71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717,500
闫俊红 1,455,4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5,400
尹林 1,196,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6,60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的资产减值补偿股份回购专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
不适用
表决权的说明
翠微集团、海国运营同受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二者为一致行动人。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不适用
明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
本报告
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全称) 期新增
数量合 比例
/退出 数量合计 比例(%)
计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
新增 44,143,246 5.53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新增 11,568,762 1.45
孙伟中 新增 3,162,700 0.40
UBS AG 新增 2,422,224 0.30
章文芝 退出 1,594,247 0.20
北京汇盈高科投资管理有
退出 1,309,758 0.16
限责任公司
王鑫 退出 1,702,658 0.21
丁大立 退出 1,209,662 0.15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
持有的有限 易情况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售条件股份 新增可上市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
数量 交易股份数
时间
量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司 得转让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传艺空间广告有限公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司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限公司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汇盈高科投资管理有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限责任公司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北京雷鸣资本管理有限公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司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12 个月后按比例解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说明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匡振兴
成立日期 1997.01.21
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截至报告期末,翠微集团直接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有限公司 1.23%股权。
翠微集团和海国运营同受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二者为
其他情况说明
一致行动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王圣朋
成立日期 2004.07.1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主要经营业务
海淀区国资委通过其控制企业,持有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30%的股份,持有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35.22%的股份;持有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份,持有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01%的股份,持有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37%的股份。
其他情况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负责人或 组织机构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
法人股东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代码 理活动等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 投资及投资管理;
邬斌锋 2009.06.29 91110108691691479A 3,000,000
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
情况说明 无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
产减值补偿方案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2023.06.01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5.7795
拟回购金额 1.00
拟回购期间 不适用
回购用途 注销
已回购数量(股) 44,143,246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不适用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存
投资者适 在终止
利率 还本付息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交易场所 当性安排 交易机制 上市交
(%) 方式
(如有) 易的风
险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
竞价、报
有限公司 2021 年 按年付
上海证券交 专业投资 价、询价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21 翠微 01 188895 2021-11-09 2021-11-09 2026-11-09 1,000,000,000 4.00 息,到期 否
易所 者 和协议交
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次还本
易方式
(第一期)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触发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签字会计师姓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
- 王松朝、蒲飞 010-85130679
有限公司 街 16 号院 1 号楼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 - 陈华、何鹏 010-57763888
务所
险大厦 10 层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
杆胡同 2 号 1 幢 - 杨思艺、孔令媛 010-66428877
级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环中路首汇广场 78 丛存、曹静 丛存、曹静 -
(特殊普通合伙)
号院 10 号楼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廖家河、曹静 廖家河、曹静 -
合伙) 519A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债券投
中介机构名称 变更原因 履行程序 资者权益
的影响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原执行本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
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
师事务所(特殊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无
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通合伙) 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与募集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违
说明书承诺
募集资金总金 项账户运作 规使用的整
债券名称 已使用金额 未使用金额 的用途、使
额 情况(如 改情况(如
用计划及其
有) 有)
他约定一致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运用计划,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等。
公司“21 翠微 01”发行规模 10 亿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为 9.9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募
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偿还中国工商银行借款 2 亿元,偿还中国农业银行借款 3 亿元,偿
还中信银行借款 2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2.9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专户余额为 550,711.68 元(均为
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要求,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跟踪评级,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
为稳定;维持“21 翠微 01”信用等级为 AAA。
√适用 □不适用
现状 执行情况 是否发生变更
本期债券由海淀国资中心(现已更名海国运营)提供无条件的、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付的费用。2020 年 10 执行中 否
月 27 日,海淀国资中心(海国运营)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并
与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86,589,145.68 25,233,770.87 -1,235.74 见说明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流动比率 1.09 1.05 0.04
速动比率 0.98 0.94 0.04
资产负债率(%) 58.64 57.05 1.59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27 0.23 -2.50
利息保障倍数 -4.51 -3.88 -0.63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3.69 6.99 -10.6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0.89 0.11 -1.00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说明:
重建,公司于当期对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等进行了会计处理,对利润影响较大。
后归母净利下降。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翠微
股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翠微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
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营业收入确认和计量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九)收入会计政策,附注五、注释 39 营业收入和
营业成本。翠微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以及银行卡收单业务,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翠微股份公司的零售业务、银行卡收单业务均属于单笔金额不高,业务量非常频繁的交易模
式。对此,翠微股份公司使用复杂的信息技术系统,通过处理大量数据持续追踪交易的进程,以
确定以上两类收入的确认时点和准确金额。信息技术系统还用于追踪零售业务中授予客户奖励积
分的发放、后续兑换及使用的情况。
由于营业收入是翠微股份公司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同时收入确认涉及较为复杂的信息技术
系统和对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单独售价的估计,存在与收入计入不正确的会计期间或收入被操纵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关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对于营业收入确认和计量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收入确认及客户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定
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②通过询问管理层和检查主要合同,了解商业零售和银行卡收单业务在收入准则下的履约义
务的确定;零售业务中联营模式下的收入计量、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分摊方法;零售及银行卡
收单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以评价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利用IT审计专家的工作,如对与交易数据、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相关的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
测试。评价IT审计专家的独立性以及专业胜任能力,评价收入确认所依赖的业务系统的有效性;
④评价翠微股份公司在确定零售业务中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单独售价时所使用假设的适当性;
⑤对零售业务的营业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将本年收入、每平米营业额、年度毛利率等
指标与上年数据以及同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异常情况及重大波动;
⑥对零售业务,在分析性程序的基础上,选取适当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如
核对销售收入日报表与销售财务记账凭证是否相符,检查每日的现金缴款单、银行流水、转账记
录等;
⑦对银行卡收单业务,选取适当的银联结算单样本,与公司收单业务相关系统的资金结算情
况进行核对、账面确认收入与收单业务系统数据是否相符、商户交易流水及应清分款项与业务平
台数据是否相符、对比银联对账文件与业务日报表是否相符等;
⑧对收入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确认和计量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
的。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附注五、注释 2、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附注五、注释 1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翠微股份公司交易性
金融资产(包括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12,362.54 万元,占资产总额
的 16.32%。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年末余额包括对私募基金及有限合伙企业等的投资。因这些金融资产不存
在活跃交易市场,故需采用估值方法确认公允价值。管理层需要对估值时所依据的假设做出重大
判断,其变化会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重大以及估值涉及重大判断,我们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识别为
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我们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及评价了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流程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
②评估管理层运用的估值方法和关键参数的适当性,基于行业的实践经验,评估管理层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估值模型的适当性;
③获取各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估值的相关资料,如资产管理人、托管人等提供的估值表等,
评估管理层估值所依据的假设是否合理,复核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是否准确;
④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披露,评价披露是否完整、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
理的。
(四)其他信息
翠微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翠微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翠微股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管理层负责评估翠微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翠微股份公司、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翠微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对翠微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翠微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廖家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曹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875,819,499.38 2,085,718,447.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138,683,736.7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3 70,391,929.53 70,656,912.0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七、4 49,408,462.02 19,855,330.3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5 28,857,352.44 91,458,120.6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6 93,676,191.57 189,154,261.9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7 93,819,062.67 83,691,530.41
流动资产合计 2,211,972,497.61 2,679,218,339.9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七、8 29,081,107.67 26,713,919.64
长期股权投资 七、9 7,975,538.27 15,201,57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七、10 23,222,073.21 22,449,551.3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七、11 1,123,625,370.68 1,292,107,917.72
投资性房地产 七、12 3,491,037.55 4,534,322.23
固定资产 七、13 1,341,926,571.56 1,570,424,563.51
在建工程 七、14 3,713,882.23 9,157,414.2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七、15 892,395,497.71 919,548,220.55
无形资产 七、16 225,004,691.25 237,603,292.58
开发支出
商誉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长期待摊费用 七、17 154,704,208.74 193,061,827.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18 156,607,704.03 175,106,899.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19 709,579,167.63 844,203,513.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71,326,850.53 5,310,113,022.35
资产总计 6,883,299,348.14 7,989,331,36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21 235,245,180.55 240,258,805.5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22 192,849,072.45 385,735,912.28
预收款项 七、23 9,459,226.10 14,960,744.68
合同负债 七、24 143,380,765.61 151,164,059.4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25 67,864,358.59 82,640,906.92
应交税费 七、26 5,805,167.08 23,148,547.08
其他应付款 七、27 1,128,451,642.97 1,385,784,371.6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28 173,422,655.73 189,903,112.12
其他流动负债 七、29 65,016,430.40 73,802,141.28
流动负债合计 2,021,494,499.48 2,547,398,601.0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七、30 996,377,870.18 995,204,087.6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七、31 980,602,116.58 1,005,885,584.5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七、32 31,217,507.32
递延收益 七、33 6,424,889.15 9,089,770.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14,622,383.23 2,010,179,442.31
负债合计 4,036,116,882.71 4,557,578,043.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34 798,736,665.00 798,736,665.0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36 2,028,017,476.26 1,979,666,246.11
减:库存股 七、37 44,143,246.00
其他综合收益 七、38 19,096,414.78 18,369,958.4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39 175,146,615.02 175,146,615.0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40 -147,945,308.48 436,489,730.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8,273,848.85 23,344,104.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847,182,465.43 3,431,753,319.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73,869,106.35 961,575,956.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九、1 18,731,213.48 14,521,253.3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3,673,462.00 19,364,898.00
其他应收款 十九、2 2,023,661.03 5,688,619.7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38,454,401.69 40,605,355.6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326,165.20 27,679,735.23
流动资产合计 1,169,078,009.75 1,069,435,818.3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14,547,342.51 12,225,882.51
长期股权投资 十九、3 2,658,654,180.44 2,664,213,556.1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222,073.21 21,999,551.3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23,625,370.68 1,292,107,917.72
投资性房地产 34,972,252.02 38,005,477.62
固定资产 1,061,101,609.77 1,128,612,217.42
在建工程 3,713,882.23 1,682,830.1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716,812,127.55 704,132,996.56
无形资产 11,217,884.83 14,082,123.6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11,183,902.61 148,197,358.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6,275,028.21 114,757,086.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65,325,654.06 6,140,016,997.87
资产总计 7,034,403,663.81 7,209,452,816.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94,722.22 240,258,805.56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6,112,519.09 15,025,790.41
预收款项 4,552,951.75 7,948,039.86
合同负债 112,174,224.16 116,395,302.73
应付职工薪酬 27,304,958.75 28,258,527.13
应交税费 1,664,031.95 898,635.25
其他应付款 825,616,261.18 750,402,350.1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9,580,605.33 132,246,158.65
其他流动负债 53,633,316.71 61,922,282.02
流动负债合计 1,270,733,591.14 1,353,355,891.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996,377,870.18 995,204,087.6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721,290,058.60 714,647,175.3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555,555.57 4,912,204.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21,223,484.35 1,714,763,467.37
负债合计 2,991,957,075.49 3,068,119,359.13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98,736,665.00 798,736,66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843,219,574.33 2,794,868,344.18
减:库存股 44,143,246.00
其他综合收益 19,317,373.21 18,544,851.3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5,139,402.15 175,139,402.15
未分配利润 250,176,819.63 354,044,194.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042,446,588.32 4,141,333,457.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七、41 3,660,331,126.69 3,966,476,999.83
其中:营业收入 七、41 3,660,331,126.69 3,966,476,999.8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七、41 3,827,663,405.70 3,973,562,401.15
其中:营业成本 七、41 2,769,360,299.27 2,903,105,083.2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42 66,236,309.65 57,265,718.39
销售费用 七、43 583,758,467.42 585,234,120.73
管理费用 七、44 245,902,720.88 260,446,589.15
研发费用 七、45 86,161,194.56 102,891,332.64
财务费用 七、46 76,244,413.92 64,619,557.00
其中:利息费用 102,590,493.49 96,505,704.83
利息收入 24,009,588.29 30,270,469.12
加:其他收益 七、47 4,241,106.60 32,075,116.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48 33,409,833.38 11,908,710.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七、48 2,873,958.28 5,284,014.13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七、49 25,015,418.57 13,619,846.47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50 1,051,009.93 -1,952,987.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51 -109,831,029.90 -9,456,115.9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七、52 377,904.54 506,704.47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3,068,035.89 39,615,872.68
加:营业外收入 七、53 14,311,534.69 827,673.76
减:营业外支出 七、54 366,185,328.22 511,787,980.3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64,941,829.42 -471,344,433.95
减:所得税费用 七、55 24,556,809.55 -28,483,628.1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9,498,638.97 -442,860,805.7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填列)
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584,435,038.90 -439,094,871.77
损以“-”号填列)
-5,063,600.07 -3,765,934.01
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56 719,801.25 1,707,817.94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72,521.91 1,959,927.76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6,065.54 -220,285.11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6,655.12 -31,824.71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88,778,837.72 -441,152,987.8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83,708,582.53 -437,355,229.12
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070,255.19 -3,797,758.7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0.5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3 -0.5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九、4 686,284,524.21 582,829,255.98
减:营业成本 十九、4 296,850,786.53 294,962,939.57
税金及附加 44,023,159.54 37,025,691.38
销售费用 331,328,693.34 334,590,371.76
管理费用 109,179,841.08 107,421,146.5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69,351,311.31 57,163,528.15
其中:利息费用 86,937,727.86 78,602,613.19
利息收入 14,414,815.59 18,756,588.55
加:其他收益 1,498,122.33 26,748,189.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九、5 42,769,075.34 36,922,853.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25,620.38 238,219.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9,579.9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7,003,230.63 -158,192,340.49
加:营业外收入 1,839,158.47 267,793.02
减:营业外支出 221,244.55 518,922.24
-95,385,316.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8,443,469.71
减:所得税费用 8,482,058.07 -49,029,159.0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9,414,310.6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
-109,414,310.63
填列) 103,867,374.7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72,521.91 1,887,799.0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72,521.91 1,887,799.0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金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7,526,511.5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4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18,710,312.77 5,206,866,444.3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57(1) 2,574,685,525.29 2,297,671,060.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93,395,838.06 7,504,537,504.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66,064,209.79 4,008,255,510.6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43,223,253.16 489,663,844.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6,639,535.92 133,944,617.75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57(1) 3,372,943,019.16 2,627,938,565.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38,870,018.03 7,259,802,538.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474,179.97 244,734,965.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31,887,006.71 480,4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1,330,570.75 12,556,814.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57(2) 4,296,141.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7,535,896.66 493,445,564.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000.00 530,867,844.05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57(2) 88,156.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540,431.78 680,674,226.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995,464.88 -187,228,661.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5,000,000.00 386,9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5,000,000.00 386,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0,000,000.00 387,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57(3) 213,667,205.10 197,067,349.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9,576,170.40 683,955,153.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576,170.40 -297,055,153.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911.07 -1,036.8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8,055,796.56 -239,549,885.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5,483,560.03 1,905,033,445.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7,427,763.47 1,665,483,560.03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60,577,532.60 666,346,957.6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6,816,373.60 1,605,996,620.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7,393,906.20 2,272,343,577.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37,063,226.30 321,267,933.1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8,587,802.09 157,987,885.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76,720,244.09 52,931,097.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7,754,281.17 1,632,757,283.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30,125,553.65 2,164,944,199.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268,352.55 107,399,378.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1,887,006.71 2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0,395,117.06 31,849,25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96,141.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6,578,265.32 231,849,2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16,666.00 250,867,844.0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8,156.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581,443.69 277,480,78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996,821.63 -45,631,531.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386,9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00.00 386,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0,000,000.00 387,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5,746,527.80 98,577,053.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3,081,464.77 133,179,431.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8,827,992.57 619,556,485.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827,992.57 -232,656,485.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437,181.61 -170,888,637.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7,587,122.72 958,475,760.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5,024,304.33 787,587,122.72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益 计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一般
实收资本(或 优 永 专项 其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本) 其 储备 他
先 续 准备
他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798,736,665.00 1,979,666,246.11 18,369,958.41 175,146,615.02 436,489,730.42 3,408,409,214.96 23,344,104.04 3,431,753,319.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98,736,665.00 1,979,666,246.11 18,369,958.41 175,146,615.02 436,489,730.42 3,408,409,214.96 23,344,104.04 3,431,753,319.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26,456.37 -584,435,038.90 -583,708,582.53 -5,070,255.19 -588,778,837.7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投入资本
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或股本)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或股本)
结转留存收益
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98,736,665.00 2,028,017,476.26 44,143,246.00 19,096,414.78 175,146,615.02 -147,945,308.48 2,828,908,616.58 18,273,848.85 2,847,182,465.43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权益 计
项目 其他权益工 专
减: 一般
实收资本 (或股 具 项 其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其 储 他
先 续 股 准备
他
股 债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798,736,665.00 1,979,607,370.35 16,702,444.46 175,139,402.15 927,437,571.73 3,897,623,453.69 28,650,588.52 3,926,274,042.2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98,736,665.00 1,979,607,370.35 16,702,444.46 175,139,402.15 927,437,571.73 3,897,623,453.69 28,650,588.52 3,926,274,042.2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739,642.65 -439,094,871.77 -437,355,229.12 -3,797,758.72 -441,152,987.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投入资本
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51,917,885.37 -51,917,885.37 -510,750.00 -52,428,635.3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72,128.70 7,212.87 64,915.83
结转
(或股本)
(或股本)
结转留存收益
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98,736,665.00 1,979,666,246.11 18,369,958.41 175,146,615.02 436,489,730.42 3,408,409,214.96 23,344,104.04 3,431,753,319.00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实收资本 (或 专项储
优先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永续债 其他 备
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98,736,665.00 2,794,868,344.18 18,544,851.30 175,139,402.15 354,044,194.41 4,141,333,457.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98,736,665.00 2,794,868,344.18 18,544,851.30 175,139,402.15 354,044,194.41 4,141,333,457.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一)综合收益总额 772,521.91 -103,867,374.78 -103,094,852.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8,351,230.15 44,143,246.00 4,207,984.15
额
(三)利润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收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98,736,665.00 2,843,219,574.33 44,143,246.00 19,317,373.21 175,139,402.15 250,176,819.63 4,042,446,588.32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 专项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其他 储备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798,736,665.00 2,794,868,344.18 16,657,052.24 175,139,402.15 515,376,390.41 4,300,777,853.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98,736,665.00 2,794,868,344.18 16,657,052.24 175,139,402.15 515,376,390.41 4,300,777,853.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887,799.06 -109,414,310.63 -107,526,511.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额
(三)利润分配 -51,917,885.37 -51,917,885.37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收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98,736,665.00 2,794,868,344.18 18,544,851.30 175,139,402.15 354,044,194.41 4,141,333,457.04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雅婷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03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市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现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匡
振兴,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873.6665 万元,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461029945。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公司”)主要从事商业百货零售、第三方支付相关业务。商业百
货零售属商品流通业,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食品、医疗器械(限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许可证》批准项目为准);零售国内版音像制品;餐饮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床上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婴儿用品、文化体育用品、体
育器材、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具、照明灯具、五金交电、
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小饰品、礼品、工艺
品、首饰、黄金制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通讯器材、净水器具、打印
机、打印纸、硒鼓、墨盒、色带、墨粉、电动助力车、儿童车床用品;修理钟表;修鞋;服装加
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验光配镜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制售中餐(含冷荤凉
菜)、饮料、酒;零售图书;销售民用航空器;道路货物运输。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第三方支付业务,属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经营范围包括:银行卡收单业务(
《中华人民共
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21 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
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4 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
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
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
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交易和事项制定
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6“收入”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
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 10%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以上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的金额大于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占预收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账款/合同负债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500 万
元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
款 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净利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 10%以上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集团净资产的 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
投资损益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 10%以上
对当期报表影响大于净资产 5%,或预计对未来现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金流影响大于相对应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 5%
的活动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
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
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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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
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
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
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
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
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
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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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减。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
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
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
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
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
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
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
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
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
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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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
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
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
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
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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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
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
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
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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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
为共同经营:
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
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
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
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
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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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
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
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
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
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
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
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
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
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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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下三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
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
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
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
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
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
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
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
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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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
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
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
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
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
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
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
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
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
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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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
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
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
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
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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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
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
下列情形处理:
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之外
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
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
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
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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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之和。
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
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
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
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
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
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
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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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
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
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
算利息收入。
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
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
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
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
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
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
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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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
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
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
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
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资
产减值。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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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银行结算时间差组合 银行卡刷卡销售,银行划账时间差。
中介卡结算时间差组合 顾客持中介卡刷卡形成对发卡公司少量的应收账款。
经营租赁直线法及其他组合 经营租赁业务直线法以及其他方式产生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收单服务板块,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
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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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备用金等应收
日常应收款项组合
款项。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临时性供应商借款组合 日常活动中对个别供应商的临时性借款。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其他应收款,
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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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
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
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
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
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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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
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
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
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
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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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
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XX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
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XX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XX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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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
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
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XX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
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相关会计处理: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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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
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
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
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
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
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
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
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
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
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
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
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1“长期资产减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
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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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折旧年限
类别 折旧方法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45 年 0、3、5 2.11-2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3、5 9.5-19.4
电子设备、器具及办公家具 年限平均法 2-10 年 0、3、5 9.5-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年 3、5 9.5-24.25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
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
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
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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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
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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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
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
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类 别
土地使用权 30-40 年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土地使用权
软件 1-10 年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软件
商标权 10 年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商标权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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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
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
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
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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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
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
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福
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
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
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
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
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
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
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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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
,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
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
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
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
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
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
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
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
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
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
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①商品销售业务
本公司商品销售业务有两项履约义务:向会员或非会员消费者销售商品、根据集团政策授予
会员消费者的奖励积分。
本公司销售商品的模式分自营与联营。自营模式下,本公司对待售商品具有控制权,承担商
品的价格、毁损等风险,是销售行为的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收入;联营模式下,联营商对
待售商品具有控制权,本公司是销售行为的代理人,与特定供应商协议约定分配销售所得,本公
司对分配所得部分确认收入即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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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员消费同时授予奖励积分的,按所售商品及奖励积分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对交易价格进
行分摊。
本公司商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于商品交付消费者时确认收入。
②银行卡收单业务
本公司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履约义务为向签约商户提供消费者银联卡消费资金转账服务,按收
取的手续费净额确认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以商户交易数据为基础,在各类渠
道转账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
(3)其他
本公司其他业务形成的收入包括:综合服务费收入、场地占用费收入以及物业收入等。根据
每类合同约定包括一项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结
算条款,完成相应服务并结算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
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
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
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
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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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
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
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
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
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
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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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
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
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
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
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供的担保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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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
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
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
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关金额;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
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
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
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
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
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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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
成本。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
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
润。
(2)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
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
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
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
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
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
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
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如本附注五、26 “收入”所述,本公司在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时存在重大会
计判断和估计。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
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对客户奖励积分的单独售价,按所授予积分的公允价值乘以积分预期兑换率进行确认,
预期兑换率需要进行估计,该估计存在不确定性,如实际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
影响本公司当期销售收入与合同负债余额。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
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
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
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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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
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
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
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
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
估计。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是以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
为基础作出的。如果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本公司将采取措施,加速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或
淘汰闲置的和陈旧的固定资产。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在预计受益期内以直线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每年评估租入固定资产装修
费的剩余价值及预计受益期。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
间的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账面价值。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
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
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
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
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
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
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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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重要影响的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金额
表项目名称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2 年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 /
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
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上述政策变更对本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2023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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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计税依据详见注 1 13%/9%/6%/0%
消费税 对消费税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5%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房产税 按照按房产余值、房产租金收入 1.2%/12%
注 1: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
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计算。对于超市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
蛋类产品及避孕用品,按照财税[2011]137 号、财税[2012]75 号及国务院 538 号令,免交增值税,
其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北京国税[2014]35 号公告的规定核定扣除。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北京永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北京翠微园大成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
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
海南晟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
海川(天津)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
北京海科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15%
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
海科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
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2023 年度,本公司北京永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园大成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晟祥信息技术有限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海川(天津)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海科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海科未来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符合上述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前述税收优惠。
(2)2023 年 10 月 26 日,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重新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 GR202311002028),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北京
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11005251),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北京新
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0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
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293,772.53 3,295,408.98
银行存款 1,425,418,325.10 1,652,464,171.20
其他货币资金 448,107,401.75 429,958,867.51
合计 1,875,819,499.38 2,085,718,447.69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注 1: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2 年第 9 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的规定,以不低于上一季度预付卡款余额 30%的款项存于专户。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此
标准存管的资金为人民币 178,844,802.02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73,988,833.62
元),其中 2022 年 10 月 12 日购买本金 1.5 亿元利率为 3.1%的 3 年期大额定存,截止期末计提
未到期应收利息 5,669,178.07 元。存管银行对资金存管比例进行监督,对超额调用予以拒绝。
注 2: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 6 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规
定,对银行卡收单业务中接收的客户备付金,缴存于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该资金的存放、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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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划转受到监管。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算备付金存款余额 259,485,932.12 元(2022 年 12 月
注 3:本公司对于自己开立的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根据相关条款,其余额实际是由本
公司拥有控制权,故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应在报表中确认为一项“其他货币
资金”。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放在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的资金余额为 9,715,665.84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723,979.85 元)。
注 4:其他事项保证金额及诉讼冻结款 61,001.77 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 138,683,736.75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138,683,736.75 /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80,856,133.64 80,027,996.31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 价值 计提比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其中:
北京三六三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 3,933,228.00 4.86 1,129,692.00 28.72 2,803,536.00 3,933,228.00 4.92 1,129,692.00 28.72 2,803,536
司
厦门联大金融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
应收商户款 1,642,033.40 2.03 1,642,033.40 100.00 - 1,642,033.40 2.05 1,642,033.40 100.0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姜勇 1,337,792.22 1.65 1,337,792.22 100.00 - 1,337,792.22 1.67 1,337,792.22 100.00
北京亿立方科技
有限公司
北京江洋国际体
育发展有限公 777,724.77 0.96 326,942.86 42.04 450,781.91
司
北京华程十力文
化传播有限公 622,119.13 0.77 225,620.38 36.27 396,498.75
司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43,781,997.65 54.15 3,269,160.30 7.47 40,512,837.35 43,827,225.00 54.76 2,720,633.70 6.21 41,106,591.30
银行结算时间差
组合
中介卡结算时间
差组合
经营租赁直线法
及其他组合
合计 80,856,133.64 100.00 10,464,204.11 12.94 70,391,929.53 80,027,996.31 100.00 9,371,084.22 11.71 70,656,912.0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北京三六三教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联大金融信息
服务有限公司
应收商户款 1,642,033.40 1,642,033.4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姜勇 1,337,792.22 1,337,792.2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亿立方科技有
限公司
北京江洋国际体育
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华程十力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合计 11,391,951.22 7,195,043.81 63.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43,781,997.65 3,269,160.30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项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 6,650,450.52 552,563.24 7,969.95 7,195,043.81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
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
款
合计 9,371,084.22 1,101,089.84 7,969.95 - - 10,464,204.11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和合 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期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期末余额合
余额 末余额 余额
额 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
五名应收账 27,577,927.94 27,577,927.94 34.11 2,648,028.39
款汇总
合计 27,577,927.94 27,577,927.94 34.11 2,648,028.39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49,408,462.02 100.00 19,855,330.37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46,560,358.30 94.24
合计 46,560,358.30 94.24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8,857,352.44 91,458,120.6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8,857,352.44 91,458,120.66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34,088,907.14 98,833,805.18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4,941,877.93 8,728,670.18
往来款及其他 29,147,029.21 90,105,135.00
合计 34,088,907.14 98,833,805.1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2,144,129.82 2,144,129.82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转销或 其他变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动
单项计提
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
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
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 4,245,684.52 2,144,129.82 2,101,554.70
其他应收
款
合计 7,375,684.52 2,144,129.82 5,231,554.70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 账龄
质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深圳市捷诚
往来款及其
技术服务有 17,404,160.00 51.06 1-2 年 1,723,054.00
他
限公司
福建融银通
往来款及其
数据服务有 3,822,035.19 11.21 1 年以内 191,101.76
他
限公司
安徽金利莱
往来款及其
信息技术有 3,706,848.68 10.87 1 年以内 185,342.43
他
限公司
北京中创智
往来款及其 4-5 年及 5
信科技有限 2,300,000.00 6.75 2,300,000.00
他 年以上
公司
北京梦洁华
威洗涤用品 保证金及押
有限责任公 金
司
合计 28,063,043.87 82.32 / / 5,229,498.19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存货跌价准
存货跌价准备
备/合同履约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成本减值准
本减值准备
备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98,407,195.09 5,592,304.18 92,814,890.91 203,001,819.20 14,798,659.99 188,203,159.21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
物资产
合同履约
成本
包装物 861,300.66 861,300.66 951,102.78 951,102.78
合计 99,268,495.75 5,592,304.18 93,676,191.57 203,952,921.98 14,798,659.99 189,154,261.99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转回或转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其他
销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4,798,659.99 2,543,734.40 11,750,090.21 5,592,304.18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 14,798,659.99 2,543,734.40 11,750,090.21 5,592,304.18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跌价准备说明:
存货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根据存货账龄或者过季情况预估售价;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商品或产品已实现销售。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8,034,555.72 14,127,232.59
待认证进项税额 76,643,788.03 64,122,182.18
待摊租赁费 649,788.46 489,198.35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预交企业所得税 17,443.25 1,664,030.52
其他(注) 8,473,487.21 3,288,886.77
合计 93,819,062.67 83,691,530.41
其他说明
注:其他主要包括尚未摊销的广告费及保险费、预交增值税等。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
坏 现
项目 坏账 账 率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 区
备 间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
融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履约保证金 29,081,107.67 29,081,107.67 26,713,919.64 26,713,919.64
减: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应收款
合计 29,081,107.67 29,081,107.67 26,713,919.64 26,713,919.6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其
他 其 计
减值
减 综 他 提
期初 期末 准备
被投资单位 少 权益法下确认 合 权 宣告发放现金 减 其
余额 追加投资 余额 期末
投 的投资损益 收 益 股利或利润 值 他
余额
资 益 变 准
调 动 备
整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北京海国融
智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北京翠微私
募基金管理 114,643.99 400,000.00 636,502.20 1,151,146.19
有限公司
小计 15,201,579.99 400,000.00 2,873,958.28 -10,500,000.00 7,975,538.27
合计 15,201,579.99 400,000.00 2,873,958.28 -10,500,000.00 7,975,538.27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指定为
以公允
价值计
本期计入 累计计入其他 累计计入其他 量且其
期初 本期计入其他 期末 本期确认的
项目 减少 其他综合 综合收益的利 综合收益的损 变动计
余额 追加投资 综合收益的利 其他 余额 股利收入
投资 收益的损 得 失 入其他
得
失 综合收
益的原
因
北京创景 非交易
置业有限 性权益
责任公司 工具投
资
北京惠丰 非交易
堂餐饮管 性权益
理有限公 工具投
司 资
北京翠微 非交易
国际旅游 性权益
有限公司 工具投
资
合计 22,449,551.30 772,521.91 23,222,073.21 1,200,000.00 20,327,373.21 1,010,000.00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权益工具投资 1,123,625,370.68 1,292,107,917.72
合计 1,123,625,370.68 1,292,107,917.7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说明:
与西藏集义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集义”、“普通合伙人”)签署《合
伙协议》,合作设立“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规模为 5.02 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 亿元,西藏集义作为普通合伙人认
缴出资 200 万元,基金管理人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百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
百颐”、“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告编号:临 2021-028 文件进行公告,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新生活基金增加认缴出资 5 亿元。本次增
资后,新生活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10.04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0 亿元,西藏集义认缴出资
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合伙企业期限变更为:自合伙企业首次
交割日开始,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4 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为合伙
企业的退出期,退出期为 3 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期限两次每次为 1
年。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消费升级、新零售、教育、餐饮等与生活服务相关行业的股权投资。截
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出资 620,241,727.12 元,公允价值变动为 70,447,677.31 元。
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融智”)合作设立了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天基金”)。2021 年 5 月国新融智更名为:北京海国融智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融智”)。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3.01 亿元,其中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 亿元,海国融智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主要投资
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相关项目的股权投资。
缴出资 3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蓝天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6.02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6
亿元,海国融智认缴出资 200 万元。蓝天基金的投资范围调整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
以及消费升级、科技创新、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的股权投资。
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35 文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蓝天基金增加认缴出资 1.5 亿元。本次增资后,蓝天基金认缴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出资总额为 7.525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7.5 亿元,海国融智认缴出资 250 万元,公司与海
国融智签署《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合伙企业的期限变更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起八(8)年,自合伙企业获
得工商登记机关颁布的营业执照之日期计算,其中前六(6)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为合伙企
业的退出期,退出期为二(2)年。此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期限可延长一次,延
长期限不超过二(2)年。延长期用于处置到期未退出的投资项目。2023 年度公司已收回投资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
入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2)其他转出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计提或摊销 1,043,284.68 1,043,284.68
(1)处置
(2)其他转出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2)其他转出
四、账面价值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341,926,571.56 1,570,424,563.51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1,341,926,571.56 1,570,424,563.5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电子设备及其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他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201,544.88 5,584,862.18 5,786,407.06
(2)在建工程转入 3,669,740.83 1,075,282.99 4,745,023.82
(1)处置或报废 60,841,254.89 402,445.00 5,532,569.68 66,776,269.57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92,359,227.24 9,330,482.61 454,464.56 25,064,481.63 127,208,656.04
(1)处置或报废 57,261,733.01 382,322.75 4,598,742.52 62,242,798.28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02,712,212.09 1,339,129.08 - 3,235,954.33 107,287,295.50
(1)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13,359,788.58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办公楼海南 A02 地块项目-17 号楼
房屋及建筑物 7,728,366.53
C 栋开发商过户手续未完结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 关键参
项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的确定方式 数
可比案例选择:1)公允价值为通过市场询价
求得委估资产的单价,进而求得委估资产的
公允价值主要采用市 市场价格;2)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
场法: 公允价值的 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
确定为通过市场询价 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本次评估主要考虑的资产处置费用包括审
求得委估资产的单
计、评估等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
价,进而求得委估资 态所发生的拆除费、搬运费和交易环节的增
产的市场价格;处置 公允价 值税、印花税等费用,计算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102,922,147.18 209,935.09 102,712,212.09 值、处 ①中介机构费用按市场价值 1.3%确定;
费用的确定为包括与
②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
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 置费用
用拆除费用、运输费用(大楼内垂直运输)、
费用、相关税费以及 脚手架费用等。这些费用按照工程造价的方
法计算出工程量,再结合市场人工单价等费
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
用计算出相关费用;
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 ③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大楼主体的拆除费用
用等。 按 9%计算,其他资产按本次评估按 3%计算
增值税。
④印花税按照市场价值的 0.03%计算;
固定资产市场价值=固定资产重置全价(不
固定资
含税)× 成新率;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包括与
机器设备 10,733,209.87 9,394,080.79 1,339,129.08 重置成本法 产市场
资产处置有关的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
价值 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固定资产市场价值=固定资产重置全价(不
固定资
电子设备及其 含税)× 成新率;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包括与
资产处置有关的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
他
价值 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合计 117,237,551.43 9,950,255.93 107,287,295.50 / / /
注: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中瑞评报字[2024]第 300597 号评估报告评定资产价值;处置费用根
据成新率计算。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3,713,882.23 9,157,414.25
工程物资
合计 3,713,882.23 9,157,414.25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翠微股份翠 A 座升级
改造工程
翠微百货大成店改造
工程
翠微店商业空间顾客
数据分析项目
当代商城(中关村
店)外立面改造工程
当代商城(中关村
店)内部调改工程
当代商城(鼎城店)
网络升级改造工程
当代商城(鼎城店)
调改工程(四、五 1,506,191.69 1,506,191.69
层)
合计 3,713,882.23 3,713,882.23 9,157,414.25 9,157,414.25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
工程
本期 利息 中: 本期
累计
转入 资本 本期 利息
期初 本期其他减少 期末 投入 工程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期增加金额 固定 化累 利息 资本
余额 金额 余额 占预 进度 来源
资产 计金 资本 化率
算比
金额 额 化金 (%)
例(%)
额
翠微店卡地亚柜 其它
台装修 来源
当代商城(中关
其它
村店)内部调改 14,455,200.00 5,225,611.55 4,566,037.73 9,791,649.28 - 67.74 100
来源
工程
当代商城(鼎
其它
城店)调改工程 25,480,000.00 1,506,191.69 3,713,344.56 5,219,536.25 - 100 100
来源
(四、五层)
甘家口大厦强电 其它
增容工程 来源
合计 59,832,400.00 6,731,803.24 20,838,149.68 27,569,952.92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租赁 138,586,144.04 138,586,144.04
租赁到期 290,667,963.54 290,667,963.54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租赁 165,333,080.76 165,333,080.76
(1)处置
租赁到期 290,262,177.42 290,262,177.42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商标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93,649.36 93,649.3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处置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8,929,721.16 3,762,529.53 12,692,250.69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 193,061,827.40 26,599,740.66 64,372,623.87 584,735.45 154,704,208.74
车辆使用费
合计 193,061,827.40 26,599,740.66 64,372,623.87 584,735.45 154,704,208.74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异 资产 异 资产
可抵扣亏损 462,245,195.55 115,561,298.89 493,989,840.52 123,497,460.13
未兑换奖励积分 7,174,910.14 1,793,727.54 6,672,155.96 1,668,039.01
政府补助 6,424,889.15 1,606,222.29 9,089,770.14 2,272,442.5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未支付的补充医疗
保险
坏账准备 13,183,503.56 2,199,860.11 14,787,076.74 2,424,433.41
存货跌价准备 5,592,304.18 843,631.77 14,798,659.99 2,224,585.11
款项
新租赁准则 255,718,141.39 63,944,752.32 271,542,016.56 67,841,445.75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
合计 779,648,602.66 191,276,907.59 841,829,501.60 205,665,901.3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异 负债
租赁事项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
税法规定不同
合计 138,676,814.24 34,669,203.56 122,416,022.43 30,559,001.81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得
项目 产和负债期末 得税资产或负 产和负债期初 税资产或负债期
互抵金额 债期末余额 互抵金额 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669,203.56 156,607,704.03 30,559,001.81 175,106,899.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669,203.56 30,559,001.81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9,836,169.13 2,575,398.87
可抵扣亏损 225,494,640.54 11,206,715.01
合计 335,330,809.67 13,782,113.88
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的当代商城大
楼预计在 2024 年进行改造和重建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 107,287,295.50 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未摊销
机具款
购房款 242,878,607.56 242,878,607.56 259,293,254.00 259,293,254.00
其他 480,000.00 480,000.00
合计 832,012,247.12 122,433,079.49 709,579,167.63 926,321,178.78 82,117,665.16 844,203,513.62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 受限情况
类型 类型
商业预付卡存 商业预付
管资金、结算 卡存管资
货币资金 438,391,735.91 438,391,735.91 其他 420,234,887.66 420,234,887.66 其他
备付金存款、 金、结算备
诉讼冻结款 付金存款
合计 438,391,735.91 438,391,735.91 / / 420,234,887.66 420,234,887.66 / /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235,000,000.00 240,000,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245,180.55 258,805.56
合计 235,245,180.55 240,258,805.56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56,799,366.51 212,739,078.90
商户拓展服务费 136,049,705.94 172,996,833.38
合计 192,849,072.45 385,735,912.28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购物款
预收租金 9,339,369.52 14,911,794.30
其他 119,856.58 48,950.38
合计 9,459,226.10 14,960,744.68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购物款 136,205,855.47 144,491,903.44
待返积分奖励 7,174,910.14 6,672,155.96
合计 143,380,765.61 151,164,059.40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78,700,170.50 363,504,883.44 380,211,059.04 61,993,994.9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12,528,459.73 9,528,459.73 3,000,00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利
合计 82,640,906.92 428,446,704.83 443,223,253.16 67,864,358.59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 12,568,286.96 12,568,286.96
三、社会保险费 10,401,378.17 27,360,664.90 28,007,205.18 9,754,837.89
其中:医疗保险费 1,683,179.46 25,554,111.06 25,838,341.28 1,398,949.24
工伤保险费 59,946.09 750,184.27 769,012.11 41,118.25
生育保险费 152.00 26,717.33 26,711.73 157.60
补充医疗保险 8,658,100.62 1,029,652.24 1,373,140.06 8,314,612.80
四、住房公积金 393,751.00 29,969,949.00 30,351,925.00 11,775.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八、其他短期薪酬 8,210,665.86 8,208,565.86 2,100.00
合计 78,700,170.50 363,504,883.44 380,211,059.04 61,993,994.90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3,940,736.42 52,413,361.66 53,483,734.39 2,870,363.69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740,594.42 996,829.82
消费税 1,918,350.83 844,827.19
企业所得税 681,978.31 19,633,682.17
个人所得税 524,996.03 1,247,342.47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3,819.07 126,533.17
房产税 47,970.93
土地使用税 93,415.92 93,415.92
印花税 300,317.41 62,124.92
环境保护税 7,533.62 5,239.90
教育费附加 134,496.86 54,348.34
地方教育费附加 89,664.61 36,232.25
合计 5,805,167.08 23,148,547.08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28,451,642.97 1,385,784,371.68
合计 1,128,451,642.97 1,385,784,371.68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代联营商户暂收货款 507,976,255.31 418,087,252.86
备付金 247,052,975.49 230,079,639.93
保证金及押金 97,291,677.53 94,922,097.64
工程款 17,852,777.03 85,817,082.83
往来款 240,932,334.50 540,847,277.40
其他 17,345,623.11 16,031,021.02
合计 1,128,451,642.97 1,385,784,371.68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173,422,655.73 189,903,112.12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计租金 595,275.91 3,651,113.24
预提费用 10,364,762.93 14,056,161.33
待转销项税额 54,056,391.56 56,094,866.71
合计 65,016,430.40 73,802,141.28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应付企业债券利息 5,888,888.88 5,888,888.88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5,888,888.88 5,888,888.88
合计 996,377,870.18 995,204,087.63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
(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票面
债券 发行 债券 发行 期初 本期 按面值计提 本期 期末 是否
面值 利率 溢折价摊销
名称 日期 期限 金额 余额 发行 利息 偿还 余额 违约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年
末余额
合计 / / / / 995,204,087.63 40,000,000.00 1,173,782.55 40,000,000.00 996,377,870.18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总额 1,361,344,595.92 1,445,239,587.63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213,208,712.49 255,339,779.85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67,533,766.85 184,014,223.24
合计 980,602,116.58 1,005,885,584.54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当代商城商户解约补
商户解约补偿费用 31,217,507.32
偿费用
合计 31,217,507.32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政
政府补助 9,089,770.14 2,664,880.99 6,424,889.15
府补助
合计 9,089,770.14 2,664,880.99 6,424,889.15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798,736,665.00 798,736,665.00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979,666,246.11 48,351,230.15 2,028,017,476.26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1,979,666,246.11 48,351,230.15 2,028,017,476.2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方案的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临 2023-020),根据减值测试情况,交易对方需就标的资产的减值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方式
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同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减值补偿方案》,业绩承诺方合计需向公司补偿股份 46,162,733 股,
并返还补偿股份对应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4,477,785.21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偿股份对应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4,296,141.55 元,同时发生以上股份回购过户
手续费 88,156.40 元,剩余股份的回购事宜仍在办理中。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少注册资本 44,143,246.00 44,143,246.00
回购
合计 44,143,246.00 44,143,246.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形成说明见本附注七、36.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 减:前期
期计入 计入其他
期初 税后归属 期末
项目 本期所得税 其他综 综合收益 减:所得 税后归属于
余额 于少数股 余额
前发生额 合收益 当期转入 税费用 母公司
东
当期转 留存收益
入损益
一、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 18,544,851.30 772,521.91 772,521.91 19,317,373.21
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
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公允价 18,544,851.30 772,521.91 772,521.91 19,317,373.21
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
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 -174,892.89 -52,720.66 -46,065.54 -6,655.12 -220,958.43
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
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
资公允价值变
动
金融资产重
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
额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他债权投
资信用减值准
备
现金流量套
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
-174,892.89 -52,720.66 -46,065.54 -6,655.12 -220,958.43
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
合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75,139,402.15 175,139,402.15
其他 7,212.87 7,212.87
合计 175,146,615.02 175,146,615.02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36,489,730.42 927,437,571.7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36,489,730.42 927,437,571.7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4,435,038.90 -439,094,871.77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4,915.8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51,917,885.37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47,945,308.48 436,489,730.4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572,726,639.41 2,769,021,850.57 3,879,244,260.01 2,902,783,943.42
其他业务 87,604,487.28 338,448.70 87,232,739.82 321,139.82
合计 3,660,331,126.69 2,769,360,299.27 3,966,476,999.83 2,903,105,083.2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66,033.11 396,647.7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7.75 5.5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47.75 5.56
收入 收入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
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
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生的收入。
生的收入。
入。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7.75 5.5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
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65,985.36 396,642.1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百货分部 第三方支付分部 分部抵消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成本
商品类型
百货业态 624,051,993.46 209,490,040.19 624,051,993.46 209,490,040.19
超市业态 217,178,403.48 150,976,141.65 217,178,403.48 150,976,141.65
物业服务 12,191,603.72 6,117,125.95 12,191,603.72 6,117,125.95
其他服务 86,796,148.89 539,992.39 86,796,148.89 539,992.39
银行卡收单
服务
按经营地区
分类
国内 940,218,149.55 367,123,300.18 2,585,976,710.21 2,346,400,498.33 -194,916.85 3,525,999,942.91 2,713,523,798.51
国外 1,594.30 1,594.30
按商品转让
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
时点转让
在某一
时段内转让
按合同期限
分类
按销售渠道
分类
合计 940,218,149.55 367,123,300.18 2,585,978,304.51 2,346,400,498.33 -194,916.85 3,526,001,537.21 2,713,523,798.5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年根据租赁准则确认的收入为 134,329,589.48.元。
(2)本年除租赁准则确认的收入外,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收入为 3,526,001,537.21 元。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履约义务类别:销售商品,第三方支付资金转账及其他服务。其中:销售商品有两项
履约义务,即本次交付商品及客户选择后续消费的奖励积分。联营模式下,联营商对待售商品具
有控制权,承担存货的损失,故本公司是销售行为的代理人。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24,737,830.51 20,559,897.56
城市维护建设税 6,098,253.57 3,995,704.83
教育费附加 2,613,743.52 1,713,778.53
房产税 28,385,508.56 27,786,259.49
土地使用税 670,599.30 658,761.9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车船使用税 29,958.32 30,868.32
印花税 1,901,104.95 1,308,989.08
地方教育费附加 1,742,495.66 1,144,026.58
环境保护税 56,815.26 67,432.08
合计 66,236,309.65 57,265,718.39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88,303,492.78 205,229,554.65
租赁费 26,050,544.55 6,158,716.13
折旧及摊销费用 240,097,847.26 255,571,914.70
物业费 26,789,147.80 32,349,330.02
能源及物料消耗 30,258,064.42 29,426,758.38
广告、业务宣传及装饰制作费 26,526,479.23 22,346,836.80
修理费 29,630,771.14 19,206,745.03
业务招待费 1,150,394.86 3,679,356.14
差旅费 2,883,842.94 3,037,862.98
运杂费 1,363,284.47 1,405,603.73
其他 10,704,597.97 6,821,442.17
合计 583,758,467.42 585,234,120.73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79,092,341.59 186,473,532.32
保洁、保安及物业租赁费 28,662,194.77 21,523,738.73
折旧及摊销费用 17,907,585.90 20,712,526.20
咨询顾问费及聘请中介机构费 6,551,624.53 8,526,728.83
业务招待费 797,132.57 2,173,654.29
网络信息费及平台使用费 3,798,381.57 5,026,147.56
办公用品、书报及印刷费 2,666,394.15 8,531,253.12
排污费 2,224,805.44 2,229,477.40
邮电费 2,529,573.63 2,959,809.21
差旅费 605,408.81 701,759.54
其他 1,067,277.92 1,587,961.95
合计 245,902,720.88 260,446,589.15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60,411,936.01 82,431,165.44
网络信息费 9,901,327.64 8,032,728.17
技术咨询服务费 8,098,324.10 7,769,896.63
物业租赁费 3,998,809.58 554,380.65
折旧及摊销费用 2,942,365.14 3,457,736.55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办公费 375,120.74 229,680.26
差旅交通费 429,316.35 382,270.03
业务招待费 1,874.00
其他 3,995.00 31,600.91
合计 86,161,194.56 102,891,332.64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02,590,493.49 96,505,704.83
减:利息收入 24,009,588.29 30,270,469.12
汇兑损益 -209,860.07 3,241.98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2,126,631.21 -1,618,920.69
合计 76,244,413.92 64,619,557.0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海淀区国资委政府补贴 280,000.00 25,127,115.39
增值税加计抵减 568,040.45 1,520,676.23
甘家口大厦外立面改造 601,202.28 601,202.28
稳岗补贴 142,965.38 61,407.12
个税手续费用返还 271,402.58 285,864.24
海淀区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
升专项资金
北京市商务局疫情期间资金
补贴
石景山商务局补贴款 50,000.00 150,000.00
燃油锅炉低氮改造 55,173.91 189,050.75
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 177,562.99 175,367.53
大型商场疫情期间资金补贴
款
流通经济研究中心统计监测
补助资金
翠微 A 座改造项目 1,333,333.32 111,111.11
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
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造项目 788,000.00
及安排专项资金
其他小金额补助 29,134.21 252,197.45
合计 4,241,106.60 32,075,116.2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873,958.28 5,284,014.1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
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
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
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 33,409,833.38 11,908,710.26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015,418.57 13,619,846.47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 25,015,418.57 13,619,846.47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093,119.89 1,329,040.2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144,129.82 -3,282,027.67
合计 1,051,009.93 -1,952,987.47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2,543,734.40 -9,456,115.93
本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07,287,295.50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 -109,831,029.90 -9,456,115.93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377,890.71 121,046.78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13.83 385,657.69
合计 377,904.54 506,704.47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41.10 13,018.32 241.1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41.10 13,018.32 241.1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政府补助 8,000.00 8,000.00 8,000.00
违约金 1,302,639.02 572,639.35 1,302,639.02
其他 13,000,654.57 234,016.09 13,000,654.57
合计 14,311,534.69 827,673.76 14,311,534.69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置损失
对外捐赠 57,090.36 57,090.36
罚款支出 3,350.66 3,350.66
其他 362,226,372.76 511,614,989.23 362,226,372.76
补偿金 573,104.53 573,104.53
合计 366,185,328.22 511,787,980.39 366,185,328.22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6,057,614.02 34,542,086.61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499,195.53 -63,025,714.78
合计 24,556,809.55 -28,483,628.1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564,941,829.4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41,235,457.3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4,189,812.0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3,033,568.6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加计扣除影响 -12,993,886.47
所得税费用 24,556,809.55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38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代收款项 2,489,929,742.15 2,179,873,614.15
补贴收入 1,016,185.16 37,310,156.10
利息收入 24,009,588.29 30,270,469.12
单位往来款 30,238,250.58 32,453,971.47
保证金及备用金 6,252,333.77 8,876,862.05
押金款 4,687,165.09 1,838,825.60
其他 18,552,260.25 7,047,161.72
合计 2,574,685,525.29 2,297,671,060.2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代收款项 3,126,987,670.83 2,430,145,656.02
租赁费 37,830,345.50 15,981,461.68
物业费 40,718,721.54 35,005,687.10
水电、燃气费 29,069,808.13 27,833,729.20
中介机构费 17,926,808.52 16,348,899.80
广告费及宣传经费 26,350,480.82 22,348,224.76
修理费 29,641,781.04 18,719,069.09
网络信息费 14,046,247.58 13,185,756.79
业务招待费 1,944,808.47 5,853,010.43
其他各项付现费用等小计 48,426,346.73 42,517,071.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合计 3,372,943,019.16 2,627,938,565.88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140,000,000.00 480,450,000.00
收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成
本
合计 331,887,006.71 480,450,000.00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 280,000,000.00
支付股权投资款 400,000.00 250,867,844.05
合计 400,000.00 530,867,844.0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业绩补偿收回的筹资款 4,296,141.55
合计 4,296,141.55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回购股份过户手续费 88,156.40
合计 88,156.40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赁负债付款额 213,667,205.10 197,067,349.24
合计 213,667,205.10 197,067,349.24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240,258,805.56 235,000,000.00 5,895,340.29 245,908,965.30 235,245,180.55
应付债券 1,001,092,976.51 - 41,173,782.55 40,000,000.00 1,002,266,759.06
租赁负债 1,189,899,807.78 - 171,903,280.75 213,667,205.10 1,148,135,883.43
合计 2,431,251,589.85 235,000,000.00 218,972,403.59 499,576,170.40 2,385,647,823.04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589,498,638.97 -442,860,805.7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09,831,029.90 9,456,115.93
信用减值损失 -1,051,009.93 1,952,987.4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165,333,080.76 178,038,891.13
无形资产摊销 12,692,250.69 12,339,230.4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4,372,623.87 59,248,539.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377,904.54 -506,704.47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25,015,418.57 -13,619,846.47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2,590,493.49 96,505,704.8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3,409,833.38 -11,908,710.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669,634,926.83 -238,323,781.23
“-”号填列)
其他 330,612,997.87 509,911,016.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474,179.97 244,734,965.76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1,437,427,763.47 1,665,483,560.0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665,483,560.03 1,905,033,445.9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8,055,796.56 -239,549,885.9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437,427,763.47 1,665,483,560.03
其中:库存现金 2,293,772.53 3,295,408.9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425,418,325.10 1,652,464,171.2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
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7,427,763.47 1,665,483,560.03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
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理由
货币资金
备付金存款、诉讼冻结款
合计 438,391,735.91 420,234,887.66 /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169,486.0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中:美元 23,929.58 7.0827 169,486.04
其他应收款 5,794.36
其中:美元 818.10 7.0827 5,794.36
应付账款 43,668.17
其中:美元 6,165.47 7.0827 43,668.17
其他应付款 35,413.50
其中:美元 5,000.00 7.0827 35,413.50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
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为 34,384,624.6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低价值资产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 241,810,489.8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
项目 租赁收入
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房屋租赁收入 134,329,589.48
合计 134,329,589.48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第一年 101,717,233.38 54,945,619.69
第二年 88,185,753.07 46,149,062.56
第三年 74,312,266.41 30,036,579.1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四年 48,400,880.74 14,155,854.34
第五年 36,023,347.62 6,229,027.32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87,799,397.68 6,395,818.45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60,411,936.01 82,431,165.44
网络信息费 9,901,327.64 8,032,728.17
技术咨询服务费 8,098,324.10 7,769,896.63
物业租赁费 3,998,809.58 554,380.65
折旧及摊销费用 2,942,365.14 3,457,736.55
办公费 375,120.74 229,680.26
差旅交通费 429,316.35 382,270.03
业务招待费 1,874.00
其他 3,995.00 31,600.91
合计 86,161,194.56 102,891,332.64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86,161,194.56 102,891,332.64
资本化研发支出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海
科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同一控制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
北京 31,000 北京 百货零售 100.00 下企业合
任公司
并
同一控制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
北京 31,000 北京 百货零售 100.00 下企业合
责任公司
并
北京永承物业管理有
北京 100 北京 物业管理 100.00 设立
限责任公司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 设立或投
北京 100 北京 物业管理 100.00
有限公司 资
北京翠微园大成路物
北京 10 北京 物业管理 100.00 设立
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
北京 1,000 北京 商业零售 100.00 设立
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
北京 200 北京 商业零售 100.00 设立
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制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 银行卡收
北京 25,580 北京 98.2975 下企业合
务有限公司 单
并
同一控制
商户拓展
HikerPaymentsInc. 美国 加州 87.38 下企业合
服务业
并
同一控制
海南晟祥信息技术有 信息服务
海南省 100 海南省 98.30 下企业合
限公司 业
并
同一控制
海川(天津)经济信 信息服务
天津市 5,000 天津市 98.30 下企业合
息咨询有限公司 业
并
同一控制
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 商户拓展
北京市 1,000 北京市 44.23 下企业合
有限公司 服务业
并
北京海科云数字科技
北京市 500 北京市 软件开发 44.23 设立
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
北京海科未来信息技
北京市 1,000 北京市 息技术服 98.30 设立
术有限公司
务业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上海数科扬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20%)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
定有效期为三年;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之
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数科扬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有效期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双方合计表决权比例超过 50%,根据一致行
动协议,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能够对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控制。
未来佳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5%)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日起三
年有效,协议签订后双方合计表决权比例超过 50%;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
有限公司能够对北京海科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控制。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比例 股东的损益 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北京海科融通
支付服务有限 1.7025 -5,275,824.82 9,493,232.23
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北京海科融通
支付服务有限 612,302,585.22 746,643,815.05 1,358,946,400.27 791,856,168.78 705,302.58 792,561,471.36 1,138,176,202.94 903,102,790.49 2,041,278,993.43 1,160,830,894.83 4,381,818.74 1,165,212,713.57
公司
子公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司名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称
北京
海科
融通
支付 2,585,978,304.51 -309,628,630.29 -309,681,350.95 -568,789,253.75 3,040,262,379.15 -274,844,170.34 -275,096,280.16 157,281,286.89
服务
有限
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7,975,538.27 15,201,579.9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2,873,958.28 5,284,014.13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873,958.28 5,284,014.13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 1,584,225.61 30,672,032.33
与收益相关 2,664,880.99 1,411,083.87
合计 4,249,106.60 32,083,116.20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重分
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
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
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
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
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均为现金销售及银行卡、中介卡刷卡销售,银行划账时间差导致款项尚未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达公司账户会产生的少量应收账款,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账款风险不大,顾客持中介卡刷卡形成
对发卡公司少量应收账款,由于本公司预先收取发卡公司保证金,并按结算期及时收款,本公司
管理层认为该账款风险不大;本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应收账款系销售机具形成,可以从应付商
户拓展服务机构的分润款中冲抵该应收款项,从而保障款项回收;本公司租赁业务产生应收未收
租金,但基于本公司与租赁商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款项风险不大。此外,本
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得到有效监控。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2)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
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将银行借款、公司债券作为主要资金来源。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
行借款额度为 6.65 亿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14.6 亿元)。
对于管理流动风险,本公司将货币资金维持在充足的水平,为本公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并降低
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经本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公司拟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首期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发行公司债 10 亿元。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用途符合融资时承诺的使用用途。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附注七、
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子公司经营规模
较小,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极其微小。参
见本附注七、60“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
变动的风险。本公司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1,123,625,370.68 1,123,625,370.68
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1,123,625,370.68 1,123,625,370.68
(3)衍生金融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
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负债总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务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是采用银行提供的预期收益率为依据计算确定。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债务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是采用托管人提供的估值表为依据确定。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是采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财务报表为依据
确定或以成本做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是采用被投资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为依据确定或以成本做为公
允价值的合理估计。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
北京翠微集 北京市海 经营管理商
团有限责任 淀区 业类资产 472,328.9994 29.46 29.46
公司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与北京翠
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其成为本公司股东之后,北京
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运营”)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上做出与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的表决意见。海国运营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出具《承诺函》,承
诺海国运营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会向股东大会提出选举由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不会
向本公司委派由其提名的董事。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国运营为其
一致行动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海淀区国资委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19.50%股份的股东,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 1)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其他说明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一致行动人,详见附注十四、1。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期 未纳入租赁负债
租赁和低价值资 计量的可变租赁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产租赁的租金费 付款额(如适
出租方名 租赁资产种
用(如适用) 用)
称 类
本期
本期发 上期发 本期发 上期发 本期发生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发生 上期发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额
额
北京翠微
集团有限 房屋建筑物 19,198,983.66 21,373,983.66 964,991.96 1,856,071.76
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
置业集团 房屋建筑物 393,750.00 261,421.00 39,852.32 33,701.03 1,408,405.46
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毕
北京市海淀区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 1,000,000,000.00 2021/11/9 2026/11/9 否
公司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37.62 654.47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租赁负债/一年内到
期非流动负债(租
赁)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
有限公司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国新融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融智”)30%股权,
按照国新融智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本公司尚有认缴人民币 300 万元的出资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额应于 2047 年 3 月 26 日前缴足。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赁。
行风险智慧化监测预警项目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的专项技术服务,服务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
至 2028 年 11 月 30 日,技术服务报酬总计 69,884,820 元。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企业年金实施办法》,公司于 2015 年起建立企业年金,采用法人受托
的模式运作,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核定,单位
缴费比例 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2%。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两个经营
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
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银行卡收单和百货。这些报告分部是以运营
业态为基础确定的。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
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银行卡收单分部 百货分部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对外营业收入 2,585,783,387.66 1,074,547,739.03 3,660,331,126.69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分部间交易收入 194,916.85 -194,916.85 -
营业成本 2,346,400,498.33 422,959,800.94 2,769,360,299.27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1,603,573.17 -552,563.24 1,051,009.93
资产减值损失 -2,543,734.40 -107,287,295.50 -109,831,029.90
折旧费和摊销费 24,309,418.26 346,340,477.73 370,649,895.99
利润总额(亏损) -308,581,628.21 -256,360,201.21 -564,941,829.42
资产总额 1,358,946,400.27 7,113,992,890.56 -1,589,639,942.69 6,883,299,348.14
负债总额 792,561,471.36 3,243,555,411.35 4,036,116,882.71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费差额返还。 根据新要求,海科融通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向转接清算机构出具《承诺函》,
对本次新增手续费差额返还事项进行确认, 并于 2023 年支付部分相关金额。此外,本次新增退
还与前次退还事项的性质类似,海科融通公司采用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即将差额的约 80%作为
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将差额的约 20%作为经常性损益,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全体交易对方承诺海科融通 2020 年-2022 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不低于 17,455.82 万元、20,820.05 万元和 23,995.95 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翠微股份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方于
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已补偿金额的情况,则业绩承诺方将向翠微股份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优先以
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和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
告》(大华核字[2023] 0012079 号),本次交易注入的海科融通 98.2975%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利润分配的影响后为 166,417.67 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194,530.75 万元,标的资产发生
减值 28,113.08 万元,交易对方需就标的资产减值向公司进行补偿。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
偿方案》,业绩承诺方合计需向公司补偿股份 46,162,733 股,并返还补偿股份对应的 2020 年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已陆续收到交易对方返还的现
金分红 429.61 万元,占应返还分红总额的 95.94%,已期末完成补偿股份回购并过户 44,143,246
股,占需应补偿回购总数的 95.63%,剩余现金返还及股份的回购事宜仍在办理中。
市更新等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对于海淀区域商圈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实施中关
村大街重点商业项目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的要求,拟推动当代商城以城市更新方式对
旗下当代商城中关村店所在的当代商城大楼进行改造和重建,打造国际化、科技化、时尚化、生
活化为主线的新型商业综合体。当代商城对本项目建设的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11.20 亿元,建设周
期约为 3 年,计划 2024 年开工建设,2026 年底完成项目工程建设,2027 年上半年实现开业运
营。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投资的公
告》(临 2023-044)。当代商城中关村已于 2024 年 1 月 6 日正式闭店,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
更新重建进程,全面深化项目方案设计和项目规划、用地、立项等手续办理进程,加速实施项目
楼体拆除工作。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21,424,318.08 16,988,737.56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 计提 账面 比 计提 账面
金额 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 5,893,139.35 27.51 2,693,104.60 45.70 3,200,034.75 5,271,020.22 31.03 2,467,484.22 46.81 2,803,536.00
备
其中:
北京三六
三教育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姜勇 1,337,792.22 6.24 1,337,792.22 100.00 1,337,792.22 7.87 1,337,792.22 100.00
北京华程
十力文化
传播有限
公司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15,531,178.73 72.49 15,531,178.73 11,717,717.34 68.97 11,717,717.34
备
其中:
账龄组合
银行结算
时间差组 883,944.56 4.13 883,944.56 201,991.47 1.19 201,991.47
合
中介卡结
算时间差 5,925,594.63 27.66 5,925,594.63 2,061,132.01 12.13 2,061,132.01
组合
经营租赁
直线法及 8,721,639.54 40.70 8,721,639.54 9,454,593.86 55.65 9,454,593.86
其他组合
合计 21,424,318.08 / 2,693,104.60 / 18,731,213.48 16,988,737.56 / 2,467,484.22 / 14,521,253.3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北京三六三教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姜勇 1,337,792.22 1,337,792.2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华程十力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合计 5,893,139.35 2,693,104.60 45.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转回 销
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 2,467,484.22 225,620.38 2,693,104.60
款
合计 2,467,484.22 225,620.38 2,693,104.6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和合 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期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期末余额合
余额 末余额 余额
额 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
五名应收账 11,541,847.35 11,541,847.35 53.87 2,467,484.22
款汇总
合计 11,541,847.35 11,541,847.35 53.87 2,467,484.22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23,661.03 5,688,619.78
合计 2,023,661.03 5,688,619.78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2,853,661.03 6,518,619.78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2,005,532.05 4,309,626.25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往来款及其他 848,128.98 2,208,993.53
合计 2,853,661.03 6,518,619.7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日常应收款项
组合
合计 830,000.00 830,000.00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
北京梦洁华威洗涤
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北京国酒茅台销售
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
连锁经营有限责任 500,805.00 17.55 内部往来 1 年以内
公司
贵州茅台集团营销
有限公司
北京腾创锐力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2,472,053.41 86.63 / / 830,000.00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 减
项目 值 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 准
备 备
对子公司
投资
对联营、
合营企业 7,975,538.27 7,975,538.27 15,201,579.99 15,201,579.99
投资
合计 2,658,654,180.44 2,658,654,180.44 2,664,213,556.16 2,664,213,556.1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减值
本期 计提 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减少 减值 期末
准备 余额
北京翠微家园超
市连锁经营有限 5,640,236.07 1,666,666.00 7,306,902.07
责任公司
北京翠微园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文化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甘家口大厦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当代商城有
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科融通支
付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 2,649,011,976.17 1,666,666.00 2,650,678,642.17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其 计
减值
减 其他 他 提
投资 期初 权益法下确 期末 准备
少 综合 权 宣告发放现金股 减 其
单位 余额 追加投资 认的投资损 余额 期末
投 收益 益 利或利润 值 他
益 余额
资 调整 变 准
动 备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北京海国融
智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北京翠微私
募基金管理 114,643.99 400,000.00 636,502.20 1,151,146.19
有限公司
小计 15,201,579.99 400,000.00 2,873,958.28 -10,500,000.00 7,975,538.27
合计 15,201,579.99 400,000.00 2,873,958.28 -10,500,000.00 7,975,538.27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39,222,967.14 296,818,998.17 536,689,640.55 294,939,595.07
其他业务 47,061,557.07 31,788.36 46,139,615.43 23,344.50
合计 686,284,524.21 296,850,786.53 582,829,255.98 294,962,939.57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百货分部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百货业态 569,412,261.14 256,495,809.82 569,412,261.14 256,495,809.82
其他业务 47,061,557.07 31,788.36 47,061,557.07 31,788.36
按经营地区分类
北京 616,473,818.21 256,527,598.18 616,473,818.21 256,527,598.18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
类
在某一时点转让 616,473,818.21 256,527,598.18 616,473,818.21 256,527,598.18
合计 616,473,818.21 256,527,598.18 616,473,818.21 256,527,598.1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年根据租赁准则确认的收入为 69,810,706.00 元。
(2)本年除租赁准则确认的收入外,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收入为 616,473,818.21 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履约义务类别:销售商品及其他服务。其中:销售商品有两项履约义务,即本次交付商
品及客户选择后续消费的奖励积分。联营模式下,联营商对待售商品具有控制权,承担存货的损
失,故本公司是销售行为的代理人。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其余 108,183,672.91 元待客户消费时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333,000.00 29,489,25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873,958.28 5,284,014.1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
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
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
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 42,769,075.34 36,922,853.17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2,947,264.27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969.9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8,556,624.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71,402.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99,152.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81,699.74
合计 -297,845,893.22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相
关规定,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为经常性损益。2023 年涉及增加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
为 266.49 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相
关规定,公司将增值税加计抵减调整为经常性损益。2023 年涉及增加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8.75 -0.73 -0.73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9.19 -0.36 -0.36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匡振兴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 年 4 月 26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