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 奥浦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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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 908 弄 28 号楼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五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93    奥浦迈           2024/5/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相关证明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 908 弄 28 号楼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
印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
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倪亮萍、马潇寒;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 908 弄 28 号楼
 (二)会议费用及其他须知事项
费用等自理。
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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