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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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0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为 15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0,905 股,占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75%。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
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
指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
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限制性股票。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57 名,可申
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0,90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 0.2875%。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股,授予价格 8.64 元/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授予登记
完成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
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1,464 股,回购注销后,本激励计
划 授 予 尚 未 解 除 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由 4,780,251 股 变 为 为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
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35 号),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实施限制性股
权激励计划批复的公告》
          。
过《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
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4,780,251 股,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
作。
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已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共 171,464 股。
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
 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1)。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529,129,329 股 变 更 为
 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说明
    经董事会审核,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具体
  如下: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注:以下“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
不低于 1.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率: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4.59%
                           结果:达到设定的净资产收益
                         率目标
增长率不低于 51%,且不低于对标 长率: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公司:242.75%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59.75%
                           结果:达到设定的净利润增长
                         率目标
(EVA)达到董事会下达的考核目           董事会下达目标:5000 万元
标且ΔEVA>0                   2022 年实际完成:20276.09 万
                        元
                              ΔEVA=13063.72 万元
                              结果:达到设定的 EVA 目标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划    2023 年度,本次解除限售的激
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 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均为 A 和 B,满
(C)、较差(D)、很差(E)五个 足解除限售条件。
档次。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
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
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标准系数。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
   标准系数如下:
   A、B:1.0
   C:0.8
   D、E:0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
 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57 人,为 1,520,905 万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7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 限售股票数 限售股票数
 号
                     (万股)     (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长兼总经理
    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153 人)
合计                    460.88   0.00   152.09   308.79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合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及《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
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2022 年修订稿)
           》《国机精工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机精工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成就,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以及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满足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上述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7 名激励对象共 1,520,90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
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
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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