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科微: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易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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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科微有限公司(GalaxyCore Inc.)
立董事,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持续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易,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2007 年至 2013 年先后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学
士学位、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南
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讲师;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系讲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圣克赛斯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我作为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上述
会议,并对审议议案与各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发表意见,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票或弃票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好沟通,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
我与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系与沟通,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督促其确保审计工作的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在 2023 年度任
期内,我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交流、关注上证 E 互动、参加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需求和关注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疑虑,并基
于此向管理层提出相应的建议。我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一起致力于建立透明和高
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
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四)现场考察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
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公司重大活动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
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五)公司配合情况
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也高
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
的条件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 2023 年 4 月 2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开展各项关联交易,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其审计人员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
义务。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续聘郭修贇担任财务负责人。郭修贇先生具备相关专业
知识,能够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我针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赵
立新先生为董事长,同意续聘赵立新担任首席执行官(CEO),WENQIANG LI
(李文强)担任首席运营官(COO),LEE DO SUNG、曹维、李杰、王富中担任
副总裁,郭修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严格按照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29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处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员工股份期权计划》及《格科微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股权
激励,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
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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