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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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4-018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陈俊,男,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 年 9 月至 1991 年 7 月,本科就读于
武汉大学科技情报专业。1991 年 9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炼
铁厂见习生;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4 月,就职于武钢集团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发
展规划研究室;1994 年 5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信托部经理;1998 年 3 月至 2008 年 2 月,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中瑞岳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 年 2 月至 2009 年,任上海东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9 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分所合伙人,具有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2018 年 11 月至今,兼任江西百通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审计技术委员会
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MPACC 企业硕士导师、河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
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与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以上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
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 12 号公司 101 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
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
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 12 号(爱科赛博)
  收件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19
  联系电话:029-81026515
  传真:029-8102651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
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
权委托;
“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
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
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俊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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