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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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
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全年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对外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实
际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
需求,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在结合同等规模企业的薪
酬水平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内部考核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扩大再生产
的阶段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股东利益。该议案
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使用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同时,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6)。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9.10 万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314 号),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如下:2023 年
净利润为 13,469,654.44 元,剔除公司投资的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生
的投资损益及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为 17,502,181.69 元,较 2022 年净利润下降
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99 名激励对象的
   综上,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 130.54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
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同意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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