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董
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利利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监事会认为《2024 年
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
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
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
保障,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平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元琛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